美国国家安全局监控重点转向互联网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3-12 08:14:00转载

北京时间3月12日,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最神秘的情报部门国家安全局(NSA),历来以专职收集并处理全球的电磁信号,统管美国及美军情报监听与密码破译等事务而闻名于世。其在世界各地都设有相当规模的卫星监听站,如英格兰北部曼维斯山军事基地、澳大利亚的派恩山峡基地以及华盛顿州的亚基马训练中心等。

随着冷战后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当前越来越多的通信都开始利用光缆传输,同时与传统的电话相比,电子邮件和短信也逐渐成为人们更青睐的通信方式。在这一大背景下,原来以电磁信号截收及电话监听为主要特色的NSA也开始与时俱进,将业务重点逐渐转向了互联网络。

近期有证据显示,NSA的这一转型已经开始取得成绩,他们开始广泛地监控电子邮件和短信,纪录网页信息,搜集各类形式的数据资料,同时他们的所有行动都没有受到法院的监管。但实际上,如果从对个人稳私的侵犯程度来衡量,此前大范围的电话监听与他们现在的这些行为相比,只能是小巫见大巫。

上周公布的一份文件不点名地指出,美国一家主要的无线通讯服务提供商一直在与美国政府合作,允许政府情报部门通过他们的网络监控用户的电子邮件、短信、网页游览纪录等。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美国助理司法部长肯尼斯维恩斯坦上周称,此前关于修改《外国情报监视法》的争论已经使得情报部门对电子邮件的监控行为成为了人们的关注焦点。这也直接导致了包括国会能源和商业委员会主席约翰·丁格尔(John Dingell)在内的一些民主党高层议员,开始建议国会对共和党的一项提案持更谨慎的态度,该提案意图给予那些曾非法允许联邦工作人员进入其运营网络的通讯服务商以追溯豁免权。共和党所提出的豁免对外范围可能包括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搜索引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及时通讯服务提供商等。

本周一,《华尔街日报》发表一篇文章声称,NSA可以不经司法授权,从服务商处获取电子邮件的主题和报头信息,以及其他的更多信息,包括用户登录网站纪录、搜索纪录等。另外,电话纪录、信用卡使用信息以及航空公司乘客信息等,据传也都被NSA纳入囊中。文章称,“据一些现任的及前情报官员透露,美国情报机构现在正监控着海量的国内电子邮件和国际搜索纪录,银行转帐、信用卡交易、旅行及电话纪录也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NSA从其他情报机构或是私人公司获取这些所谓的“交易性“数据,然后利用其复杂的软件程序对各种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其中可疑的部分。”

如果《华尔街日报》的消息属实,那么所有那些累积的“交易性”数据都应该是用于国防部的“全面信息认知计划”,这一计划将通过扩大无授权许可数据挖掘来识别“信息特征”,找出疑犯。这一计划在被公众知晓后,又被改名为“恐怖主义信息认知项目”(TIA)。

《今日美国》两年前揭露,NSA此前一直在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韦里逊通讯公司(Verizon)以及贝尔南方公司(Bell)秘密合作,并在这些公司的协助下搜集了上千万美国人的电话纪录。不过Verizon和贝尔对此进行了否认。

《CNET News》2006年2月曾向美国各大通信公司和互联网公司发出问卷调查,提出的问题是“你们是否曾在未受法律压力的情况下向NSA提供信息或是向其开放你们运营的网络”。结果,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delphia通信公司、Google、Level 3、韦里逊通信公司以及雅虎公司都未作答,其他公司则说“没有”。

根据《外国人监视法》规定,NSA可以对外国人进行广泛侦察,但是只有在法院或是司法部长的授权下,才能对美国公民实施监视。那么这就意味着,从法律角度而言,NSA在实施电子邮件、短信息、网页浏览纪录以及搜索信息监控时,其所持的法律保护伞覆盖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

数字权利保护组织“电子前沿基金会”的成员库尔特·奥普萨尔(Kurt Opsahl)对NSA的数据搜集合法性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他称:“NSA妄称电子邮件的主题和报头信息不属于信件‘内容’,因此能不经授权即可获取。可是这显然与2002年司法部自己颁布的《犯罪调查过程中电脑搜查及电子证据获取手册》精神相违背,该手册明文规定‘电子邮件的报头信息也属信件内容’。另外,根据《美国电子通讯隐私法》,网络用户搜索纪录也属法律保护内容……”

很显然,NASA所做所为的依仗,就是尽可能的对法律定义进行模糊化。近期,美国国会将对一项关于延长电信通讯公司追溯豁免权的决议案进行表决,但从最近得到的消息来看,政府方面不太可能受挫,决议案通过的可能性相当大。实际上,参议院已经以68-29的票数通过了这项提案。(编译/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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