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消费侵权案件

互联网 | 编辑: 席文燕 2008-03-20 16:30:00转载

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件。其中,北京慈安中医院雇用医托、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此外,个体户周德民擅自从事猪肉批发,被罚10万元。 据市工商局介绍,从去年起,北京慈安中医院雇用医托,在其他医院将患者哄骗至慈安中医院就医,该医院还将部分坐诊医生宣称为

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件。其中,北京慈安中医院雇用医托、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此外,个体户周德民擅自从事猪肉批发,被罚10万元。
据市工商局介绍,从去年起,北京慈安中医院雇用医托,在其他医院将患者哄骗至慈安中医院就医,该医院还将部分坐诊医生宣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院士”等,并将根本不在该医院坐诊的医生向患者进行宣传公示。2007年1月至7月,东城区卫生局接到该医院涉嫌雇用医托的投诉132起;2007年6月至8月,东城公安分局接到该院患者报警44次,举报该医院雇用医托,欺骗患者。东城工商分局认定该医院虚假宣传,罚款20万元。


此外,个体户周德民擅自在朝阳区京沈高速路进京方向楼梓庄出口辅路路边从事猪肉批发,其销售的猪肉未取得检疫证明,经检测,猪肉“水分项目不合格、磺胺类项目不合格”,属不合格产品。朝阳工商没收其东风汽车1辆、白条猪58头,没收违法所得1.55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


当天,进入十大消费侵权案件并被曝光的还有北京中育慧之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瑞堂生物健康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


2007年度十大消费侵权案例

■北京慈安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雇托虚假宣传案

自2007年1月起,部分患者在总政大院、儿童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医三院等看病时被“医托”哄骗至北京慈安中医门诊部就诊。另查,该门诊部还将坐诊医生“包装”成为“国家级科技先进成果奖”获得者、“中国中医科学院院士”。

■北京中育慧之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该公司于2006年11月在其编辑的《2007年中考、高考备考“母题”》光盘的包装上宣传“北京大学慧之光教育”、“北大慧之光教育系列产品”。经查,“北京大学慧之光教育”、“北大慧之光教育”机构并不存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宣传的“考试成绩上升”。

■北京德瑞堂生物健康制品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该公司在其印刷的《肿瘤康复蓝皮书》中宣传:其生产的“奇力生免疫调节口服液”对多种癌症患者的免疫基因具有良好的调节、控制和矫正作用,经查实为虚假广告。

■陶树清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陶树清从天津某地批发市场分别购进300余瓶五粮液、茅台,均为假冒产品。

■李华斌等销售假冒商标汽车配件案

2007年5月27日,海淀工商分局在李华斌、牟锡昭、金友平等人的经营场所查获假冒大众、钱潮、飞燕、骆驼、汇众等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48种12000余件及大量假冒的商标标识。

■《时尚健康》杂志社发布违法广告案

《时尚健康》杂志社于2007年6月发布了题为“曲美”的药品广告一则。经核查,该药品为处方药。

■周德民无照销售鲜猪肉案

2006年12月4日,周德民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猪肉批发被查,所售猪肉“水分项目不合格、磺胺类项目不合格”。

■朱宝亭销售无产品检疫证明食品案

朱宝亭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向超市配送食品,且配送的“红五花”冷冻猪肉、乌鸡、三黄鸡等食品无法提供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公司虚假宣传案案情

该公司2006年期间在报纸共发布18次广告,广告中“祛色斑、百万人亲身验实效、连续多年荣获‘消费者最满意大奖’、‘最受消费者推崇奖’”等内容。经调查核实为不实宣传。

■北京京石丰田汽车销售公司虚假广告案

该公司在自己的网站和某报纸《汽车时代版》中发布含有“京石丰田4S店”、“维修保养工时费用5折起”等内容的广告。经查,该公司无汽车维修许可证,也不具有一汽丰田4S店的授权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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