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告状” 超级兔子不敢苟同

互联网 | 编辑: 黄蔚 2008-04-03 14:30:00转载 返回原文

迅雷状告兔子

近日,超级兔子收到迅雷公司发来的律师函,指控超级兔子发布“迅雷兔子优化版”及魔法设置的“清理痕迹”功能删除了迅雷的tmp文件,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著作权等罪名。要求超级兔子开发者蔡旋先生立刻停止修改及发行迅雷系列软件,并删除“超级兔子2008.02.完整版”及“超级兔子2008.03.完整版”软件中的“迅雷历史纪录清理功能”。

今天蔡旋就对此事发布了公告:本人为了避免成为美国6大电影公司的被告,已于今日删除所有“迅雷(超级兔子版)软件”,今后后若有迅雷上的问题,请直接与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系http://www.xunlei.com (ICP证:粤B2-20050219号),敬请所有人理解! 但对于超级兔子清理迅雷tmp文件一事,仍然不敢持苟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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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律师函摘要

蔡旋先生:

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受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雷公司”)的委托,就你侵犯迅雷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进行不正当竞争一事,向你发出律师函。

你自2007年8月开始,陆续对迅雷系列软件进行非法修改,并分别命名为“迅雷V5.7.1.338兔子版”、“迅雷V5.7.2.371(兔子优化版)”、“迅雷V5.7.4.404(兔子优化版)”、“迅雷V5.7.5.421(兔子优化版)”.随后,你又通过你主办的“超级兔子软件”网站(www.pctutu.com)非法向网络用户发布,获取非法利益。

另外,你在“超级兔子软件”网站(www.pctutu.com)发布的“超级兔子2008.02.完整版”及“超级兔子2008.03.完整版”软件中,附带了“迅雷历史纪录清理功能”。经测试,这一功能严重影响了迅雷系列软件的正常使用。

本律师在调查取证后,认为你侵犯了迅雷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你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时,你也已经涉嫌犯侵犯著作权罪。

我们敦促你立即停止停止修改及发行迅雷系列软件,并删除“超级兔子2008.02.完整版”及“超级兔子2008.03.完整版”软件中的“迅雷历史纪录清理功能”。若在2008年4月13日之前,你仍未停止侵权的,我们将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依法追究你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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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图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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