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代号:6377
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本课程是涉外秘书专业的专业课程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让考生能够完整地建立涉外工作中应具备的WTO法律知识结构,使之了解WTO法律规范特别是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
(二)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基本原理是必须掌握的
考生必须在整体上理解WTO法律基本原则、数量限制、保障措施、关税减让、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服务贸易、司法审查、政府采购、贸易政策评审、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法律制度。
(三)本课程与涉外法概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它们之间具有明显的区别
学习本课程应具备国际法学的基础知识,也就是说,必须以国际法学作为本课程的知识背景。掌握WTO基础理论是进一步学习本课程的前提,也是全面了解WTO法的市场准入机制、贸易规制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的关键。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WTO 基本原则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WTO 基本原则。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韩国与欧共体等关于酒类税的争端
一、非歧视原则
二、国民待遇原则
三、直接竞争和可替代产品
第二节 美国与加拿大关于期刊进口措施的争端
一、相同或直接竞争产品
二、国民待遇原则的实施
三、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规定
第三节 美国与日本关于影响消费者胶卷和相纸的争端
一、违约之诉
二、非违约之诉
三、利益的丧失或减损
四、贸易法规的公布和实施
五、证据规则
第四节 美国与印度关于对药品和农用化学品专利保护的争端
一、透明度原则
一、 磋商程序
三、建立专家组的申请
(三)考核知识点
1、WTO的基本原则的概念;2、WTO的基本原则的例外;3、争端解决机制
(四)考核要求
1、WTO法的基本原则
识记:非歧视原则的含义;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透明度原则的含义
领会:非歧视原则的含义;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透明度原则的含义;基本原则适用的范围;直接竞争和可替代产品的认定
综合运用:WTO的基本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区别及联系
2、WTO的基本原则的例外
领会:免除国民待遇义务的例外;享有例外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
3、争端解决机制
识记:违约之诉;非违约之诉
领会:违约之诉与非违约之诉区别;磋商;申请建立专家组;证据规则
第二章 数量限制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并理解数量限制的规定及例外。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美国对虾和虾产品的进口限制
一、普遍取消数量限制
二、非歧视地实施数量限制
二、 普遍最惠国待遇
三、 一般例外
第二节 印度对农产品、纺织品和工业产品进口数量的限制
一、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援助
二、农产品协议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
第三节 土耳其对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的限制
一、 GATT第24条(适用的领土范围、边境贸易、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
(三)考核知识点
1、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和适用;2、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例外;3、发展中国家如何适用收支平衡措施;4、对关税同盟的审查
(四)考核要求
1、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概念和适用
识记: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普遍最惠国待遇的含义
领会:非歧视地实施数量限制;有关第20条分析步骤和次序的解释;有关"可用竭的自然资源"
综合运用:环境与贸易问题
2、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例外
识记:普遍最惠国待遇的含义;一般例外
3、发展中国家如何适用收支平衡措施
综合运用:发展中国家如何适用收支平衡措施
4、对关税同盟的审查
识记:GATT第24条(适用的领土范围、边境贸易、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
领会:正确协调和处理好区域性经济组织与WTO的关系
第三章 保障措施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并理解保障措施的概念和适用。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欧共体与阿根廷关于鞋类保障措施的争端
一、保障措施的概念
二、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
三、保障措施的调查
四、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
五、保障措施的运用
六、临时保障措施
七、禁止和取消某些措施
八、对某些产品的进口的紧急措施
第二节 欧共体与韩国关于对奶制品的保障措施的争端
一、保障措施的限度
二、有关保障措施的通知问题
第三节 印度对美国羊毛衫进口的过渡性保障措施的争端
一、过渡性保障措施的概念
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规定的采取过渡性保障措施的条件
三、TMB机制
第四节 日本对中国大葱、鲜香菇、蔺草3种农产品实施进口限制的争端
一、临时限制措施
二、《农产品协定》第5条关于特殊保障措施的规定
(三)考核知识点
1、保障措施的概念及条件;2、保障措施的调查;3、保障措施的运用、临时保障措施、对某些产品的进口的紧急措施;4、禁止和取消某些措施;5、过渡性保障措施
(四)考核要求
1、保障措施的概念及条件
识记:保障措施的概念;
领会: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
2、保障措施的调查
识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确定
领会:进口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都大大增加;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调查;进口增加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确认
综合运用:对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的评估
3、保障措施的运用、临时保障措施、对某些产品的进口的紧急措施
识记:保障措施的运用应遵循的非选择性原则、通知问题、采取的措施的限度、补偿;临时保障措施运用的条件和期限;对某些产品的进口的紧急措施运用的条件、程度和时间。
综合运用:对我国应对保障措施纠纷的启示
4、禁止和取消某些措施
领会:在关税同盟下如何实施保障措施
5、过渡性保障措施
领会:过渡性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的不同;TMB与DSB两个机制的不同
第四章 关税减让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WTO的关税措施、关税减让义务。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欧共体与智利关于酒类税收的争端
一、关税减让的概念
二、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
三、直接竞争或替代产品
第二节 美国与欧共体、英国、爱尔兰关于电脑设备关税分类的争端
一、对关税减让的条文的解释
二、"合理期望"原则的运用
第三节 美国与阿根廷关于鞋、纺织品和服装进口措施的争端
一、关税减让表
(三)考核知识点
1、关税减让的概念;2、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3、对关税减让的条文的解释;4、"合理期望"原则
(四)考核要求
1、关税减让的概念
识记:关税减让的概念
2、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
领会:国民待遇的根本目标;直接竞争或替代产品
3、对关税减让的条文的解释
识记:国际法对条约解释的原则
领会:对关税减让的条文的解释
4、"合理期望"原则
领会:"合理期望"原则的运用
第五章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TRIMS协议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二)课程内容
印度尼西亚与欧共体等国关于汽车工业措施的争端
一、本地含量要求的概念
二、对WTO规则的适用和性质的理解
三、GATT协议、TRIPS协议、SCM协议和TRIMS协议的适用
(三)考核知识点
1、本地含量要求的概念;2、TRIMS协议的适用;3、国民待遇与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
(四)考核要求
1、本地含量要求的概念
识记:本地含量要求的概念
领会:发展中国家对本地含量要求的运用
2、TRIMS协议的适用
领会:对WTO之下GATT协议、TRIPS协议、SCM协议和TRIMS协议的适用
3、国民待遇与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
综合运用:发展中国家与TRIMS协议的例外待遇
第六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TRIPS协议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美国与印度关于对药品及农用化学产品专利保护的争端
一、WTO成员方所实施的对食品和农用化学制品的专利保护的范围和力度
二、邮箱申请制度
三、专用销售权制度
四、专利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法律层次问题
第二节 《美国版权法》第110(5)条争端
一、 公开表演和公开展示版权作品的专有权问题
二、TRIPS协议第9条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
三、对专有权的限制和例外
(三)考核知识点
1、邮箱申请制度的概念2、专用销售权制度的概念;3、WTO成员方所实施的对食品和农用化学制品的专利保护的范围和力度;4、对专有权的限制与例外
(四)考核要求
1、邮箱申请制度的概念
识记:邮箱申请制度的概念
2、专用销售权制度
识记:专用销售权制度的概念
3、WTO成员方所实施的对食品和农用化学制品的专利保护的范围和力度
领会:可授予专利的客体;关于透明度的规定;对已有客体的保护;
综合运用:处理好专利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法律层次问题
4、对专有权的限制与例外
识记:关于对专有权的限制与例外的规定
领会: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做法对TRIPS协议的影响
综合运用:对中国的启示
第七章 服务贸易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GATS的服务贸易的有关规则。
(二)课程内容
美国与中美洲各国与欧共体香蕉进口、销售和分销体制案
一、GATS中的最惠国待遇
二、GATS中的国民待遇
(三)考核知识点
1、GATS中的最惠国待遇;2、GATS中的国民待遇。
(四)考核要求
1、GATS中的最惠国待遇
识记:GATS中的最惠国待遇
2、GATS中的国民待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识记:GATS中的国民待遇
第八章 司法审查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司法审查制度。
(二)课程内容
美国与欧共体和希腊关于对电影及电视节目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
(三)考核知识点
1、司法审查的概念;2、WTO各协议对司法审查制度的规定。
(四)考核要求
1、司法审查的概念
识记:司法审查的概念
2、WTO各协议对司法审查制度的规定
识记:WTO各协议对司法审查制度的规定
综合应用: WTO关于司法审查与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第九章 政府采购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明确《政府采购协议》的特点、与政府采购有关的争端解决。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欧共体与日本关于购买卫星的争端
一、《政府采购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
二、关于技术规格的规定
三、关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四、DSU磋商程序解决争端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 欧共体与美国关于政府采购措施的争端
一、供应商资格
二、合同的授予
三、措施和争端解决
四、DSU专家组程序
第三节 美国与韩国关于政府采购措施的争端
一、投标和交货期限
二、补偿
三、质疑程序
四、利益的丧失或减损
(三)考核知识点
1、《政府采购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2、《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规定;3、争端解决程序。
(四)考核要求
1、《政府采购协议》中的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
领会:国民待遇和非歧视原则
2、《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规定;
识记:《政府采购协议》适用范围的特点;技术规格;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合同的授予
综合运用:《政府采购协议》适用范围对中国的启示
3、争端解决程序
识记:措施和争端解决
领会:签署方必须遵循《政府采购协议》对于争端解决的具体规定
第十章 贸易政策评审案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明确贸易政策评审机制及评审机构。
(二)课程内容
1999年世贸组织对美国贸易政策的评审
一、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二、贸易政策评审程序
三、贸易政策评审机构
(三)考核知识点
1、贸易政策评审机制;2、贸易政策评审程序;3、贸易政策评审机构。
(四)考核要求
1、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识记: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的概念。
领会:(1)透明度原则;(2) 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的作用
2、贸易政策评审程序
领会:(1)定期报告。(2)分析程序。(3)评审间隔期。(4)评审过程。(5)报告内容
3、贸易政策评审机构
识记:贸易政策评审机构
领会:贸易政策评审机构与总理事会的关系
第十一章 争端解决机制案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则和程序、机构。
(二)课程内容
欧共体与美国关于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310节的争端
WTO成员方是否可以在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单方面作出决定、单方面确定制裁措施。
(三)考核知识点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程序。
(四)考核要求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程序
领会:美国301条款案的意义
第十二章 反倾销案例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明确《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确定、对反倾销措施的规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美国对瑞典不锈钢反倾销案
一、倾销的概念
二、反倾销案的构成要件
三、证据
四、反倾销机构
第二节 欧盟诉美国违反WTO《反倾销协议》的争端
一、反倾销税
二、国内产业的定义
三、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和后续程序
四、反倾销税的征收
(三)考核知识点
1、倾销的概念;2、反倾销案的构成要件;3、证据;4、反倾销机构;5、反倾销税的法律性质及征收;6、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和后续程序。
(四)考核要求
1、倾销的概念
识记:倾销的概念
2、反倾销案的构成要件
识记:反倾销案的构成的三大要素;国内产业的概念
领会:(1)倾销的确定;(2)损害的确定;(3)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4)因果关系的意义;(5)确定因果关系考虑的主要因素
3、证据
领会:(1)确定损害的客观审查;(2)损害的情况;(3)实质性损害威胁、重大损害威胁的构成条件
4、反倾销机构
识记:WTO单一的"反倾销调查委员会"
简单运用:(1)WTO反倾销机构与欧盟反倾销机构、美国的反倾销机构的不同
5、反倾销税的法律性质及征收
领会:(1)反倾销措施是对国内产业提供的一种救济手段;(2)反倾销税的目的;(3)反倾销税征收的"轻税原则";(4)征收的数额计算方法
6、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和后续程序
识记:(1)反倾销调查的发起;(2)反倾销调查的后续程序
第十三章 反补贴案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明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主要规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加拿大与巴西关于飞机出口融资项目的争端
一、补贴的定义
二、禁止补贴的规定
三、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的差别待遇
第二节 欧共体与美国关于外国销售公司税收待遇的争端
一、补贴的定义
二、禁止补贴的规定的披露
三、补救
四、《农产品协议》关于减让和承诺的纳入的规定
五、《农产品协议》关于出口补贴承诺的规定
六、《农产品协议》关于防止出口补贴承诺的规定
七、《农产品协议》关于出口竞争承诺的规定
(三)考核知识点
1、补贴的定义 ;2、禁止补贴的规定;3、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的差别待遇 ;4、发展中国家违反禁止补贴规定的争端中的举证责任;5、农产品协议中出口补贴的有关规定
(四)考核要求
1、补贴的定义
识记:补贴的定义
2、禁止补贴的规定
识记:禁止补贴的规定
3、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的差别待遇
识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的差别待遇
领会:发展中国家享受的特殊的差别待遇的前提
4、发展中国家违反禁止补贴规定的争端中的举证责任
领会: 发展中国家违反禁止补贴规定的争端中由申诉方举证的原则
5、农产品协议中出口补贴的有关规定
领会:(1)关于减让和承诺的纳入的规定;(2)关于出口补贴承诺的规定;(3)关于防止出口补贴承诺的规定;(4)关于出口竞争承诺的规定
简单运用:农产品协议中出口补贴纪律与反补贴协议中的出口补贴纪律的区别
第十四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明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相关制度、《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的相关规定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欧共体与美国和加拿大等关于牛肉检疫措施的争端
一、《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下各成员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协调一致原则
三、风险评估和适当的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的确定
四、对动植物检疫措施的法律监管
第二节 美国与委内瑞拉、巴西关于汽油标准的争端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关于中央政府制定、采纳和实施的技术法规的规定
第三节 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关于鲑鱼检疫措施的争端
第四节 美国与日本关于限制农产品进口措施的争端
一、透明度
二、检疫措施的透明度。
(三)考核知识点
1、《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下各成员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协调一致原则;3、风险评估和适当的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的确定;4、对动植物检疫措施的法律监管;5、透明度;6、检疫措施的透明度
(四)考核要求
1、《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下各成员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识记:《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下各成员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协调一致原则
领会:《卫生与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GATT1994有关规定和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的协调一致
3、风险评估和适当的动植物卫生保护水平的确定
领会:(1)国际标准的制定、采纳、评判问题;(2)风险评估的程序条件;(3)风险评估的实体条件
4、对动植物检疫措施的法律监管
综合运用:绿色贸易壁垒的规制问题
5、透明度
识记:通知的义务
6、检疫措施的透明度
领会:检疫措施的透明度要求该措施符合的三个条件
综合运用:对中国企业和政府的启示
三、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涉外秘书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
《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涉外秘书案例》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涉外秘书案例》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涉外秘书案例》课程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
《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涉外秘书案例相关教材是学习掌握《涉外秘书案例》课程知识基本内容与范围的工具,涉外秘书案例教材的内容是对《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
《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应基本一致,《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在商法学教材中一般也要有。反之,涉外秘书案例教材里的某些内容,《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里不一定体现(注:如果涉外秘书案例教材是推荐的,其中有些内容与《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考试大纲》为准。)
(三)关于《涉外秘书案例》自学教材与主要参考书1——2本
《WTO典型案例精析》,赵学清、曾国平主编,重庆大学出版社。
(四)关于《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
本大纲的课程基本要求是依据涉外秘书专业考试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而确定的。《涉外秘书案例》课程基本要求还明确了本课程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基本内容掌握的程度。基本内容中的知识点构成了本门课程内容的主体部分。因此,《涉外秘书案例》课程基本内容掌握程度、课程考核知识点是《涉外秘书案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学习对象为成人在职业余自学的特点,笔者以为在《涉外秘书案例》自学过程中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 全面学习,重点掌握。
2. 预习、听讲与复习相结合。
3. 正确处理平时零散时间学习与考前集中学习的关系
(五)关于社会助学的要求
《涉外秘书案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部门,社会助学单位应当引导学生把握学习方向,正确处理学习知识与提高能力的关系。
(六)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各章节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或者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四个能力层次从低到高依次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关于这些用语、概念的解释附后。
(3)命题时,涉及本专业其他相关课程内容所占比例不超过5%.凡有此可能,大纲中都有所提醒,望个人自学者、社会助学组织在学习过程中予以关注。
(七)关于考试命题与考试的若干规定
1. 《涉外秘书案例》课程考试采用书面闭卷笔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生可以携带考试必须的墨水笔以及可以计时但不含任何具有传递其他信息功能的工具进入考场。
2. 本大纲各章节所列的基本要求、知识点以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命题覆盖到章,并应适当考虑课程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重点、次重点、一般章节分值比例大致为:重点占50%,次重点占30%,一般占20%.
其中重点章节为:
第一章 WTO 基本原则案例
第二章 数量限制案例
第三章 保障措施案例
第四章 关税减让案例
第十二章 反倾销案例
第十三章 反补贴案例
次重点章节为:
第六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例
第七章 服务贸易案例
第十一章 争端解决机制案例
第十四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
一般章节为:
第五章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案例
第八章 司法审查案例
第九章 政府采购案例
第十章 贸易政策评审案例
3. 命题不应有超过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4. 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于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30%,综合应用占20%.
5. 命题是应当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种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有一定联系,但不完全相等。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对考生都存在着不同的难度,这一点希望考生务必注意。
6. 本门课程考试命题的主要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命题时请确定好本门课程所适用的题型,并注意在各题后留有相应的充足答题空间。
命题时必须按照本课程大纲中所规定的题型命制,考试试卷使用的题型可以略少,但不得超出规定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反倾销税征收的原则是[ ]
A. 重税原则 B.免税原则
C.轻税原则 D.双重征税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目前我国关于保障措施的法规有有[ ]
A. 外贸法
B. 保障措施条例
C. 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
D. 农产品协定
E. 保障措施协议
三、名词解释题
1、本地含量要求
四、简述题
1、简述WTO争端解决的程序。
五、论述题
1、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条件及其判断标准。
六、案例分析题
1、某WTO成员方发布了一项行政令,以对其汽车工业施行激励计划,即根据成品汽车使用部件的国产比例和使用部件的车型,对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减免进口税;根据成品部件的国产比例和使用部件的车型,对用于制造汽车部件的小零部件的进口减免进口税;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汽车减征或免征奢侈品税。
问:该成员方的实施的发展汽车工业的措施是否符合WTO相关的规定?本案应适用哪些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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