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撤除六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互联网 | 编辑: 江海明 2008-06-03 00:45:00转载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公告,撤销上海微电子、数字无绳电话系统等6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称号,并对另5个中心进行警告。

据悉,发改委在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已验收的80家工程中心进行了评价。其中,上海微电子、数字无绳电话系统、电信交换与软件支援系统、生物信息系统工程、磁性功能材料、电力电子等工程中心因评分在60分以下,被撤销“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称号。纤维基复合材料、通信软件与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合成纤维、光盘及其应用、制造业自动化等工程中心评分在60-65分之间,被给予警告,发改委还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要抓紧进行整改。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