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如网络的未来属于IP,互联网的未来只能属于P2P。
上QQ、MSN、Skype、Google-Talk、BT、电驴……几乎每一种P2P应用都会给传统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造成巨大的冲击。而不久前BT上传在美国被宣布为非法,在中国香港有人因通过BT上传有版权限制的内容被判刑三年等案例,都在不断突显着P2P技术及其应用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相当敏感、多事和关键的时刻;实际上,对于互联网的发展来说,也到了一个关键时刻。
我们知道,互联网就其本质而言就应该是对等连接的,也就是说,P2P所代表的技术才可以算是互联网真正的特色。以往的浏览器方式或者C/S方式只能算是初级的互联网,或者勉强可以称为第一代互联网。一旦互联网有朝一日能够彻底摆脱线缆的束缚,并与P2P技术或者更新的互联网传播技术密切结合的时候,互联网便将进入第三代。
在第一代互联网时期,业界和传媒曾连篇累牍地渲染过互联网的自由个性、平民化、无边界以及免费特征等将会对传统世界带来的巨大冲击,但是在那个时期由于带宽和技术等方面的种种限制,互联网的这些特性其实并未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冲击波;然而现在,当互联网即将开始进入以P2P技术及应用为代表的第二代(其实还只能说是处在第二代的门槛上)之时,尽管它们对传统世界的冲击波并没有什么人着力渲染,但其真实的力量却是人人都可以感觉到的。
首先是传统电信运营商感受到了压力,他们无奈地看着越来越多的收入正从其手指缝里迅速地流失;其次是电影、娱乐业等版权内容提供商不得不花费不菲的诉讼成本来追讨他们正在失去的内容收入;最后是P2P应用对运营商带宽的瞬间豪夺,这类瞬间达到的峰值流量有时候甚至会使网络瘫痪或者使其性能降至无法容忍的程度。当然,为数众多的网民和企业也在感受着各类P2P应用带来的便利和便宜,他们的生活和工作也因此而发生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变化……
上一期本报的热点报道专门报道了网络电话目前所处的这种两难困境(见上期“网络电话:强盗还是宝藏?”),而范围更广的宽带P2P的应用眼下也正在遭遇这种两难。只要牵涉到商业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均衡,就会有这种两难困境出现。
但是,套用我们常用的“三个有利于”的说法,只要是有利于广大公众利益的技术及应用就一定是无法阻挡的,也是阻挡不住的;我们能做的只有规范和引导,任何封杀或围剿的手段都将是徒劳的。
恰如网络的未来属于IP,互联网的未来只能属于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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