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家吕伯望:北京网店新规纯属多余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7-16 12:10:00转载

昨天夜晚,电子商务专家吕伯望在其博客上再次放炮,称北京市工商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法基础本身就是错的。并呼吁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法规的时候,“一定不要把孩子连同脏水一起泼出去。”

吕伯望称:《意见》要把已经成熟、规范、自律的一整套C2C平台上的交易保障系统推倒,重新出台一个100%多余的注册认证办法,这样的办法,对C2C平台经营者、卖家和买家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是个福音,无论是目前还是长远。

北京市工商局缺少对中国互联网用户、中国消费者和中国国情的了解,对电子商务行业的看法基础本身是错误的,因此,无论推出《意见》的出发点是否是好的,“在一个错误的地基上搭建不了一座宏伟的大厦”。

昨天下午,吕伯望刚刚在某门户网站直播室炮轰北京工商官商勾结,揭出北京工商关系企业名索网成为《意见》的首批受益方。

《意见》假定网购不规范 事实正好相反

从北京工商局出台《意见》的内容看,其基础是认为“目前包括淘宝、易趣和拍拍这三个C2C平台上的卖家大多卖的是假货或行坑蒙拐骗之道而让购物消费者即买家深受其害,才会有国家出台政策法规进行规范管理的必要。”

而据正望咨询2007年度的网上购物调查数字:网上购物消费者对C2C平台尤其是淘宝有极高的忠诚度,京沪穗深分别只有2.8%和5.1%的网购消费者以后不打算继续在网上购物或减少在网上购物,而有三分之二、在成都和武汉等中西部城市则有四分之三以上的网购消费者都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推荐上淘宝购物。

在淘宝等平台上的网上购物体验对极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是满意的和令人愉快的,而完全不是舆论渲染的那样糟糕。

网上卖家更注重诚信,更有现实社会的购物消费行为中所特别缺乏的信任与关怀。

吕伯望称:《意见》要把已经成熟、规范、自律的一整套C2C平台上的交易保障系统推倒,重新出台一个100%多余的注册认证办法,这样的办法,对C2C平台经营者、卖家和买家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是个福音,无论是目前还是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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