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奥运会期间按规定可出行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7-19 11:35:00转载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告:7月20日至9月20日,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盲人运动员、盲人官员和前来观摩奥运会、残奥会的盲人,可携佩带导盲鞍和有效标识的导盲犬在本市出行。

通告说,境外导盲犬入境时,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经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导盲犬临时认证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后,将获发临时导盲犬标识。境内导盲犬应按照规定强制免疫狂犬病疫苗,并具备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狂犬病免疫证明,通过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导盲犬临时认证委员会的功能测试认定后登记备案,取得临时导盲犬标识。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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