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运动员是否患有运动性哮喘、能否使用被怀疑有兴奋剂作用的哮喘治疗药物,“生杀大权”掌握在奥运会期间设立的肺功能指定实验室里。β2-受体激动剂是治疗运动性哮喘等症状的有效药品,它已被证明有兴奋剂作用,是参赛运动员禁服药品。只有接受上述肺功能检查,被确认患有运动性哮喘等病的运动员才能被批准使用该药品。
据实验室负责人、国际奥委会运动哮喘委员会成员、朝阳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逯勇介绍,到目前为止,北京奥运会已有超过400位运动员提出该项申请。逯勇已为4名中国运动员进行了肺功能检测,其中3人已获得北京奥运会参赛资格。
津报集团奥运报道组 特派记者申炜(快报北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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