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对网络零售的管理要体现为服务型政府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8-07 14:33:00转载-投稿

针对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网店新规,众多专家一致表示,对网络零售的管理要体现为服务型政府,而不是像北京工商局这样做掠夺型政府。

“我们需要制定一个产业促进法,而绝对不是一个像网店新规这样的限制法。”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说。而且,卢奇骏认为这个法律也不应该是由北京市工商局这一级政府出台的。他说:“这个产业的立法应该是比较高的一个法律。我想起码是从国家层面的立法,高于地方政府法规,要兼顾社会各个阶层、各个主体、各部门的利益调整,这样它才是一个比较能够在中长期内指导、引导促进产业发展的道路。”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院副院长吕本富判断北京工商局出台网店新规只是为了自己的政绩,不考虑产业发展。吕本富说:“这些人出台网店新规的动机是什么?他们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们在做管理创新。为了年终写入政绩报告作为年终奖励,至于说对于产业发展有好处不是在他们的考虑范围。”

吕本富认为网店新规就像当年有关政府部门搞博客实名制一样,他说:“拿这个当成一个政绩向领导汇报,但是他们根本就吃不住带来的巨大风险和舆论压力,最后变成一个叫自愿实名制,不了了之。”

电子商务权威,北京科技大学教授,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商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梅绍祖认为政府应该积极研究如何服务的政策,而不是简单的收费政策。他说:“对于网络零售,税务部门是想征税但是他拿不出一个好的方法,而且成征税成本很高。我觉得你考虑征税好几年了,为什么不研究研究免税的政策呢?你只有推动免税才可以推动我们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需要好的环境而不是光想到限制,不是光监管我们还要提供服务,监管的同时也要服务。监管一直考虑征税、一直不研究免税,也是一种行政不作为。”

信息化立法权威,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亚洲PKI论坛理事、中国PKI论坛副主席杜链提出:“对于管理的原则,我非常同意以促进的方式、以优惠的方式推进。”

“如果过于电子商务严厉或者过于超前,反而会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导致产业发展失去生机。这个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 卢奇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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