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通与母公司综合服务协议将网通纳入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8-08-13 10:06:00转载

今日,中国联通(600050)发布公告,与联通集团重新签署综合服务协议,将网通运营公司增加为交易方,为未来联通红筹公司、网通红筹公司的业务融合奠定基础。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中还透露,由于联通公司将获准经营3G业务,公司的移动业务资本开支将于2009年及2010年达到1,000亿元。业内人士指出,电信重组在实际操作层面的步伐进一步提速,这意味着3G牌照可能于明年年初发放。

实质性整合提速

此次各方签署综合服务协议,意味着双方的实质性整合开始提速。联通刚刚于7月27日公告了向中国电信交割CDMA资产,银河证券研究员王国平当时就指出,联通与电信在CDMA网络资产交割上的谈判速度非常之快,快于行业预期,这也预示着未来三大运营商新的运营格局将会很快行成,并为明年年初发放3G牌照打下了基础。

根据电信重组安排,联通CDMA资产出售给中国电信后,与网通进行合并。而在此前,由于网络资产在集团,而用户资产在运营公司,运营公司均与集团签署了综合服务协议,由集团为其提供结算、物资采购等服务。

电信合并交易完成后,网通红筹公司将成为联通红筹公司的子公司,因此网通红筹公司及其子公司今后与联通集团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此外,目前中国联通已完成对联通集团贵州省移动通信业务和GSM网络资产的收购,原综合服务协议项下的漫游安排和传输线容量租赁交易已不再进行。

明年资本开支达1000亿元

据此,就合并交易后中国联通的新持续性关联交易,8月12日,中国联通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集团”)重新签订《综合服务协议》,中国联通和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网通运营公司”)签订《关于综合服务协议的转让协议》。

同时,各方同意在合并交易完成后,继续执行原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网通集团”)与网通运营公司签署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运营协议;同意联通运营公司与网通集团签署《互联结算安排框架协议》、《工程设计施工及IT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末梢电信服务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和《通信设施租用框架协议》;合并交易生效后,联通红筹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介绍,修订原综合服务相关协议,将网通运营公司增加为交易方,为未来联通红筹公司、网通红筹公司的业务融合奠定了基础。

中国联通表示,合并完成后,预期公司将获准经营3G业务。因此,预期公司的移动业务资本开支将十分庞大,并可能于2009年及2010年达到1,000亿元。

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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