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9月4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Chrome推出之后,眼尖业界人士发现,浏览器的用户许可协议中,有一段过于“霸道”,可能侵犯他人的版权和隐私权。Google承认,这些文字是从其他地方拷贝来的,表示将立刻进行修改。
在用户许可协议的第11条中,Google宣称,浏览器用户协议授予Google一个“全球性、非排他性、无授权费的权利,以便出版、翻译、复制、修改用户通过Chrome浏览器提交或者显示的内容。”
这一条款引发了争议。如果当真,Google意味着通过一款浏览器就获得了大量的互联网内容的版权,这显然不符合业内惯例和相关的版权和隐私法律。
Google回应说,他们在编写许可协议的时候,参考了其他产品的协议内容,有些文字是移植过来的,这些条款不见得能够使用在Chrome浏览器身上。
GoogleChrome相关的律师丽贝卡·沃德表示,Google正在快速将第11条的内容进行部分删节,新版本协议适用于之前已经下载浏览器的网民。(奥马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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