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在49个国家设立反盗版宣传日

互联网 | 编辑: 江海明 2008-10-21 13:49:00编译

2008年10月21日,中国北京 -微软宣布设立“全球反盗版宣传日”,中国已参与其中。这是一项已经覆盖了49个国家的大型计划,包括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创新展览会、参与合作伙伴的商务和教育论坛,以及打击假冒软件非法贸易犯罪集团的法律行动。

这些举措是微软在全球范围内支持社区、政府部门和当地执法部门反盗版努力的一部分,旨在保护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权益并宣传知识产权对于推动创新的重要意义。

在中国,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国正在致力于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型,为了实现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中国正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作为全球领先的软件公司,微软一直积极配合中国政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致力于推广正版软件价值,促进本地软件经济健康发展。为配合“全球反盗版宣传日”的展开,一系列有关培训及打击非法的盗版和假冒软件的执法行动也相继展开:

今年9月到10月期间,为加强版权部门执法人员对于微软正版操作系统的了解,并提升对侵权盗版操作系统软件的鉴别及查处能力,微软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与重庆、成都等地执法部门合作,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大大提升了执法人员辨别正版和盗版软件的能力。

国庆期间,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及清洁的卖场环境,各地工商和版权机关针对软件侵权预装和软件盗版销售行为对重点地电脑城进行了25次集中执法检查,并抽查了25个经营软件的摊主。期间,微软对执法部门的行动提供了积极协助,确保消费者体验到正版软件的价值。

10月初,广西南宁青秀区人民法院对篡改微软开放式许可协议而非法获利的两名经销商进行了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该行为均已构成侵犯着作权罪,由此做出一审判决。两当事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有关当事人同时被处以相当于违法总额的约40万元的罚款。

10月16日,就青岛某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因未经授权非法安装使用微软等 三家软件公司计算机软件不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做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责令该公司立即删除所有侵权复制品同时判决其向微软等三家软件公司依法赔偿人民币合计约170余万元。

刘凤鸣还指出:“微软感谢并赞赏中国政府为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所作出的努力以及所取得成就。微软将一如既往地与各级政府部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积极合作,积极推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营造有利于中国软件业的发展环境,让更多的消费者免受侵害、享受到正版软件带来的体验。”

客户如何报告盗版事件

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反馈对于打击盗版至关重要。微软鼓励收到可疑软件的任何人致电中国的反盗版热线800-8104888,报告相关情况。有关微软正版产品、许可授权和标签的更多信息,敬请访问http://www.howtote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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