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1日消息,韩国法院系统的官员上周六表示,前三星集团董事长李健熙已经决定撤回对逃税罪名的上诉。
据国外媒体报道称,首尔一家上诉法院10月10日判决李健熙犯有逃税罪,对他罚款1100亿韩元(合8245万美元),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上诉法院驳回了有关李健熙将股票低价出让给其儿子李在?的指控。由于韩国检方可能对这一裁决提起上诉,有关这一指控的最终命运可能要由最高法院决定。最高法院最快可能会于12月份对李健熙做出最终判决。
有人推测说,李健熙认为最高法院推翻一审和二审都被判处有罪的逃税罪名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决定放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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