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利用灰鸽子盗窃48万被判12年

互联网 | 编辑: 黄蔚 2008-12-19 00:30:00转载

利用“灰鸽子”软件远程盗取网银用户的账号和密码,窃取资金48万余元。近日,22岁的大学生郭浩因犯盗窃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同伙、上海一家网吧的网管孙木云获刑8年。

郭浩是黑龙江某大学计算机系的大三学生。2006年12月,他通过“灰鸽子”远程监控,发现北京的一台上网电脑中了“灰鸽子”病毒,机主张先生在进行网银操作时,郭浩截取了其两个银行账号及密码。随后,郭浩将上述信息告知网友—上海网吧网管孙木云,两人共盗走该账户资金48.3万余元,用于购买游戏点卡, 并转手低价销售获利。

发现账户失窃后,张先生报了案。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查询到IP地址,将孙木云和郭浩控制,并起获资金21.5万元。

受审时,郭浩并不认可检方的指控,他否认利用病毒窃取了张先生的账号和密码。但警方使用技术手段恢复了郭浩电脑中与张先生的银行账户相关的文件、与孙木云共用“灰鸽子”软件的聊天记录,以及在网上销售点卡的证据。

法院据此认定两人盗窃罪名成立,鉴于孙木云犯罪时尚未成年,法院对其予以减轻处罚,同时判令追缴他们剩余的犯罪所得26.8万余元。

宣判后,两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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