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从银行取出假钞报警 当事员工赔偿50元

互联网 | 编辑: 顾沈伟 2009-01-16 16:30:00转载

 

本报讯 (记者刘佳瑞) 昨日下午,石市市民贺如芹在中华南大街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取了2万元钱,随即又到隔壁的建设银行网点存钱,被检出存款中有一张编号“HD90”开头的假币。不久后她报警。

贺如芹称,昨日13时许,她到中华南大街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取款,准备将取出的钱存到隔壁的建设银行网点。她在2号窗口取款时,工作人员递给她两沓捆好的现金。“当时工作人员没把现金重新过一遍验钞机,直接交到我手里,我也没有要求对方验钞,就赶紧到隔壁银行存款了。”贺如芹说。

在隔壁建设银行网点领号排队到14时许,轮到贺如芹办理业务。3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告知她2万元中检出一张百元假币,之后按规定将这张编号是“HD90369833”的假币没收,并开具了假币证明。

随后,贺如芹又回到隔壁农业银行网点,索要100元真币。农行工作人员未同意贺如芹的要求,称该行没有假币,取款者既然出了银行大门,对于出现的问题该行不再负责。

这张假币的来源一直无法确定,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15时许贺如芹报警称从银行取出“HD90”假币。桥西110三号车民警闫周建赶到调解,双方17时20分许最终达成一致。闫周建称,双方同意各自承担一半责任,农行当事员工以个人的名义赔偿贺如芹50元钱。

相关人士提醒,从银行取钱时,工作人员如未使用点验钞机进行点数、检验,应请其检验;取出钱后应检查数额是否正确、是否有假币,防止走出银行后因没有证据难以维权。

 

 

来源: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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