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兰仕:将打假进行到底

互联网 | 编辑: 张惠俊 2009-02-17 00:30:00转载-投稿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下,工作者压力大,生意人可能压力更大。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企业领导人都想方设法寻找突破,或从产品本身寻找新技术,降低成本,改善质量;或是打价格战;或是寻找新品类,规避竞争等。但也有一些低能力、无商业道德的商家秉着“挣钱就行”的个人信念,无视国家法律和良心道德,“只想乘凉,不想栽树”,明目张胆地仿冒其它公司的产品。

 

雅兰仕受害至深,优秀者才有被模仿的资本,08年底,雅兰仕突破传统音箱竞争激烈的局面,经过领导层的反复研究探讨,规避出一个新品类:笔记本音箱,扛起这个行业大旗。随着市场反馈良好,各路抄袭者便纷沓而至,雅兰仕出一款某些不知廉耻的厂家便抄一款,特别是AL-202机型,以其优异的音质和精良的工艺受到消费者和经销商的肯定,并于2008年被中关村在线(ZOL)评为2008年度优秀产品。市面上仿抄的更是不计其数,一些“三无”厂家甚或是有自己厂名、厂址的商家在外观上照搬全抄。

 

在“315”来临之季,雅兰仕决定联合有关媒体、国家机关、全国各合作伙伴,在全国范围内举行“雅兰仕笔记本音箱春雷行动”:
(一)媒体曝光:联合各媒体详细曝光仿冒产品与雅兰仕产品品质及细节方面的差距,帮助消费者保护自己的权益,以免上当受骗。
(二)工商打假:对一些“三无”产品,联合各地代理商直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查处。
(三)法律起诉:应用法律武器,对一些严重侵犯我司知识产权的工厂、销售商进行起诉。

 

315即将来临,雅兰仕如此大力度的打假,除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更是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自从202被仿冒以来,有不少受骗的消费者打电话至雅兰仕内贸反应情况,表达对仿冒商家的憎恶,对仿冒品质量的不满。现在媒体上已有很多仿冒品和真品拆解、对比、辩伪的文章,中关村还特意买来假品进行对比,详细讲解区别,避免消费者再上当受骗,希望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慎重选择,保护自己权益,不给假冒伪劣者机会.

附:

“三无”即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三无产品。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将“三无”产品送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检验机构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之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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