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发布4日发布公告称,自2010年1月1日起,3G(第三代移动通信)移动终端设备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3G移动终端设备是指在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中使用,实现通信功能的TD-SCDMA、WCDMA或CDMA2000移动终端设备。随着科技进步及产品不断发展成熟,3G牌照于日前正式发放,3G移动终端设备也正式进入广大消费者生活。
认监委表示,《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包含移动用户终端,3G移动终端设备是在TDMA(GSM)和CDMA技术上衍生出来的移动终端产品,也应属于强制性认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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