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商家开始用新招数留住顾客:拒绝为消费者用现金退款或赔偿,让消费者不得不继续消费。北京市工商局、市消协昨天指出,这种行为属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韩女士称,她在网站订购商品,并在7日内把货款汇给该公司,但网站无故将订单取消,她要求退款,公司只同意将款退到韩女士的网站账户。“这意味着钱只有到网站再次购物才能用”。而消费者万先生在某网上商城买的音箱存在问题,与公司协商,他把音箱快递寄回更换。当他要求公司用现金赔偿快递费时,对方只同意返还60分积分。
12315和96315热线统计,3月份共受理网上购物投诉96件,占互联网投诉74.42%,较去年同期增长1.46倍。据介绍,除了拒开发票、延迟送货等老问题,拒绝为消费者以现金形式退款或赔偿是新趋势。“这限制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目前12315已受理两位消费者投诉。
(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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