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下令各省预装正版软件 严查盗版行为

互联网 | 编辑: 2006-04-07 00:00:00转载-投稿

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等三大部委6日联合发布公告称,计算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就在同一天,中国刚刚与微软在美国签署了3亿美元的软件采购合同。

公告中称,在我国境内生产的计算机,出厂时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在国内销售,销售前应当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进口计算机需向信息产业部提供与其进口计算机数量相符合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授权文件。

公告中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版权主管部门、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商业主管部门举报预装盗版软件的行为,版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今年3月份,美国商务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Carlos Gutierrez)表示,美国政府不满中国在打击盗版美国版权产品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侵权最为严重的软件行业。古铁雷斯指出,中国很多政府机构都使用了盗版软件,这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对于美相关指责,国家版权局相关官员表示,2005年底我国完成了政府部门的软件正版化。有关部门已经发文要求电脑生产厂商在产品出厂前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另外还搞了一个正版化工作方案,要求境内大型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的软件一律正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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