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全球通服务收取50元月租是强迫客户交易,违背公平原则,律师周泽将移动告上法庭。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周泽称,他从1997年开始享受北京移动提供的全球通服务,每月被收取50元月租费。周泽在使用中发现,他在接受通话、短信等通信服务时,已被收取相应的费用。周泽认为,他使用自己买的手机,和移动之间并不存在租赁关系,移动再收取月租费并不合理。另外,周泽发现移动推出的神州行、动感地带服务,月租费收费标准比50元低。
周泽认为,收费标准存在差别,也是不公平的做法。
周泽认为,移动强行收月租费是滥用市场垄断地位的行为,强迫客户交易,违背了公平交易的规定。因此,他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仅退还这两年来“违法收取的1200元月租费”。
北京移动的代理律师称,中国移动收取月租费是根据1994年邮电部颁布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将基本通话费每月150元调整为基本月租费每月50元”。
作者:王丽娜 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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