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深入探讨——黑客与“招安”策略

互联网 | 编辑: 黄蔚 2009-06-07 00:00:00转载

新刑法的修改已经对网络犯罪做出了一些新规定,这必将有利于遏制黑客们的猖獗。但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遏制黑客不如从黑客本身入手

几天前,国内一家知名的视频网站因遭到黑客攻击,最终导致6个省市的互联网发生大范围瘫痪。尽管警方宣布已抓获犯罪嫌疑人,但此一事件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暴露出的互联网漏洞,反映出的黑客活动的猖獗以及“黑客经济”存在的事实,让人感到触目惊心。

为了让公众更多地了解这次黑客攻击事件,央视一档节目专门邀请了一位攻击网络安全专家和一位“前黑客”、现某网络安全技术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一次专访。听了两位嘉宾的介绍,不仅使人大开眼界,也让我对“黑客”这个特殊人群产生了兴趣。

先说说“黑客经济”这回事。原来以为,黑客就是一些“坏小子”,整天以攻击不同的服务器、不同的网站为乐趣,给人家捣捣乱,搞一下恶作剧,顶多占点小便宜。现在才知道,黑客的能量大得很。在网络游戏中偷装备、倒卖虚拟货币之类,根本就是小儿科。现在的黑客高手,或者与某家网络公司联手,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网站,“兵不血刃”地使竞争对手的网站瘫痪,客户流失,失去市场,从而使自己一方大获其利。有的黑客受雇于一些企业,想方设法窃取他人的个人资料、技术专利、商业秘密,出售给“上家”,从中得到高额收入。还有的黑客甚至有意无意地卷入犯罪团伙中,为犯罪集团“洗钱”、盗窃等活动提供方便。据介绍,通过种种非法手段,一些黑客财源滚滚,年收入可达数十万、上百万,购房卖车,生活极其奢侈。虽然无法有详尽统计,但专家们估计“黑客经济”一年的产值高达几十亿。

作为一种“灰色经济”,“黑客经济”的可怕之处不完全在于它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产业链,更在于这一经济的生存发展建立在损人利己的基础之上,靠的是侵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黑客经济”每“创造”一块钱的利润,可能意味着其他企业、个人成千上万元的损失。至于说,黑客活动对国家安全、商业秘密等方面的危害,更是十足的犯罪行为。

目前,新刑法的修改已经对网络犯罪做出了一些新规定,这必将有利于遏制黑客们的猖獗。但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遏制黑客不如从黑客本身入手。所谓“黑客”,其实很多人一开始不过是电脑高手,有些人甚至是“奇才”、“怪才”。他们出于好奇,出于想称霸“网络江湖”的虚荣,出于试图得到别人对自己能力认可的好胜心,在不断寻找、发现网络漏洞,进而攻击这些漏洞的过程中展示自己、证明自己。可以说,如果将这些人“招安”了,将其引上正路,他们的特殊才能必然能在互联网领域中发挥巨大作用。反之,如果我们坚持认为他们就是李逵、时迁,听凭他们浪迹江湖自生自灭,没准儿他们能把江湖折腾的一塌糊涂。

这或许是个“人才观”问题,或许是“好孩子”、“坏孩子”的评判取舍标准问题,或许是如何因势利导、化腐朽为神奇的辩证法问题。不管算什么问题,都需要我们正视,需要我们认真研究,有正确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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