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射站建在楼顶业主因辐射拒交物管费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08-11 00:00:00转载

发射站就建在小区楼顶,业主称辐射使他们“天天头痛”,从2007年10月至今,南海黄岐金海广场花园多名业主拒交物管费。物管公司南海佳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把多名业主告上法庭。

昨日,本案在南海区法院一审开庭,将择日宣判。

佳健公司诉称,2005年10月前后,他们与金海广场花园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按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6元收取物管费。2007年10月至今年3月15日,各被告业主均拖欠千元以上物管费、代垫水费等。

争议焦点

1、是否有业主委员会

昨日庭审,有业主质疑小区业委会不存在,因此拒交。佳健公司拿出一份南海区建设局于2005年7月4日出具的复函,证明业委会确实成立并已在建设部门备案。

2、因信号发射站起纠纷

“辐射使得我天天头疼,这个物管费我们怎么能交?”一名女业主称,现在全家都在外租屋住,有家归不得。

龙思表示,“发射站”2001年建成,这与佳健公司进场的时间相距甚远。

作者:海鹏飞 刘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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