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国内涌现的多例反垄断诉讼,昨天出现了首例原告获得被告补偿的案件。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北京律师周泽以消费者的身份对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提起了反垄断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行向全球通用户每月收取“月租费”,以及停止在收费上实行“差别对待”的做法,并退还其近两年收取的“月租费”。
昨天,早报记者获悉,该案在法院的支持下已获得和解:在中国移动同意周泽携号转为不收取“月租费”的移动通讯服务用户、并以“奖励”名义支付周泽1000元补偿后,周泽撤诉。这也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内垄断企业被诉垄断的案件中,原告获取补偿的首例反垄断案件。
周泽称,中移动在国内移动通信服务市场超过70%份额,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被告中移动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全球通”用户的他收取每月50元左右的“月租费”。
作者:李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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