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TV:利益、牌照以及竞争

互联网 | 编辑: 吴杰平 2006-12-15 19:1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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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源于《电信VIP专刊》杂志的一个三人谈 的采访提纲,特原味呈现,供大家参考。

三人谈采访提纲:

1、在IPTV发展的历程中,电信运营商和广电各自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不停的在用自身实力在博弈。人们也会心中权衡:谁的认知价值在用户心目中更高?是广电运营商,还是电信运营商?对于在IPTV的发展历程电信与广电扮演的角色来看, 现在的论调大致有两种,一是比较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的优势,认为两者处于竞争地位;但也有观点认为,两者其实可以处于共赢的合作地位的。您对此的看法是怎样的呢?

答:就用户体验而言,IPTV和交互电视其实都是差不多的,只是传统的消费思维使用户更认为电视是属于广电的,而网络属于电信的。而IPTV作为融网络和电视与一体的新事物,用户还需要有一个认知的过程。

就广电和电信而言,他们有共赢的合作基础,但中国对于宣传的把控,两个隶属不同部门的体制。以及两者各自的利益趋势使其很难达到一种真正合作的局面。地方广电随着广电数字电视平移渐渐完成,资金压力会迫使其向交互业务发展。在相同的目标客户群面前,就会和电信的IPTV业务处于一种竞争的态势。典型的就是今年出来的几起叫停事件。不仅仅是圈地,更是争先机。所以现在一些宣传的错位互补的说法,更多是为了对外维护形象的说法,而非其实质。

2、提及IPTV的发展状况时,总有一个词伴随出现,那就是“瓶颈”。到底什么才是制约IPTV发展的瓶颈呢?有人认为终端以及其他技术问题是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有人尖锐的指出,内容的选择才是IPTV真正的瓶颈,他们认为正是因为目前的互联网内容参差不齐,不能满足用户多方面的需求,才使得IPTV有机会兴盛。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答: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是内容为王,但我认为但内容为王只是表面现象,真正的本质应该是内容+用户的需求为王,衡量的标准不是你有多少大片,多少用户,而是你的内容能不能得到你的消费群体认可。

传统的电视被动模式使用户为找节目而困绕,IPTV的交互特性使用户摆脱了时间的束缚,但如果不把节目进行进一步的有针对性的整合和细分,就会使用户陷入一个新的海量节目前的无所适从,所以我个人认为,随着IPTV的发展,频道运营商的概念将有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

3、百视通表示,“我们将时尚女性和商业男性这两类用户作为我们主要诉求的对象。” 我们知道,中国的电视产业距离成熟尚远,如果IPTV的发展不能催生出更多新型内容供应商,在现有的垄断格局之下,很难想象能做出观众愿意买单的节目的。IPTV在内容的提供上的定位就极为重要,到底是注重现在看得见的那部分受众还是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却也可能创造极为重要价值的长尾?您或者还有其他看法?

答:个人认为时尚女性和商业男性只是IPTV发展的一部分,也就是所谓的高端人群,但IPTV产业的发展必然要走规模化之路。以80%的用户来维持基本收入,20%的人群作为利润增长点。通过业务的不断拓展,逐渐引导用户消费。从二八理论来看,是一个正负金字塔的区别。

IPTV针对的目标是家庭而非单独的个体,所以有时候年轻人虽然能接受新事物,但工作的交际忙或是城市间的居住不定,反而不一定能有这个精力消费,反而是那些理论上的中年人或老年人,倒会成为该业务的忠实消费者,所以在IPTV的发展中可以突出,1、这是时尚消费品,形成消费潮流;2、给家人一份关心,使该业务成为针对家庭的礼物;3、采取多种消费手法,如以租带买的方式,留住那些外来者。

4、近日新闻时有报道称某个企业进军IPTV被遭禁令喊停。其中对于IPTV牌照颁发也极为关注。从中我们可看出政府的决策在整个IPTV的发展过程中几乎起着决定作用,其实IPTV监管的问题并非中国独有。比如IPTV 是作为information service还是cable service来规制,抑或两者兼有?如果是后者,IPTV是不是应该接受有线业务的义务,包括特权费、公共接入频道等等?美国的FCC同样面临困扰。对我们的启示,显然这已不仅是简单的管理部门调整问题。

那么您认为,相关政府角色定位应该是怎样才更合理?怎样才可以让利益分配得各得其所?比如其中涉及的牌照的颁发的问题。有观点IPTV牌照控制狂热的投资泡沫,拯救了IPTV产业,您觉得呢?

答:现在广电和电信之间是彼此平行的对等关系,使得双方的合作都按照自己的理解来执行,正如广电说IPTV属于电视内容的延伸,而电信则认为是网络的增殖业务。于是就有了目前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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