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顺风车”合乘不属于运营范畴

互联网 | 编辑: 张超晔 2015-11-09 05:00:00转载

11月9日消息,交通运输部11月7日就《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热点问题再次征集专家意见。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徐文强强调本次改革明确为小客车合乘正名。徐文强指出,私人小客车顺路拼车的分享模式,我们定义为合乘,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属于运营范畴。”

本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调整的范围是营运性质、以营利为目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顺风车”合乘不在管理办法调整的范畴之内。

据徐文强介绍,此次改革要兼顾各方利益,实行新老业态分类指导,实行差异化服务和错位经营,实现巡游车与约车的融合发展。避免对立和冲撞,避免操之过急的“休克式”改革。

据悉,截止到目前,交通运输部征集到社会意见4000余条,其中专车属性、业态监管、专车是否应当明确为营运性质及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等问题最受关注。交通运输部将争取改革“最大公约数”完善改革方案。同时,正在实施的《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也会做相应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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