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被起诉

互联网 | 编辑: 潘翔城 2007-08-24 00:30:00转载

日前,“熊猫烧香”病毒的制造者李俊、王磊、张顺、雷磊4人,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移送湖北省仙桃市法院起诉。

据悉,通过传播“熊猫烧香”病毒,李俊共获利14.549万元;王磊获利8万元;张顺获利1.2万元。据悉,被告人李俊、张顺、王磊等三人归案后,退还了全部赃款。

2003年初,李俊向雷磊学习计算机编程技术,后来与雷磊共同制作了QQ尾巴计算机病毒,并进行传播。2006年11月,李俊开始制作“熊猫烧香”病毒,并通过送给网友等方式传播。

2006年12月初,李俊通过QQ与王磊取得联系,由后者出资1600元,租用南昌锋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服务器,架设到李俊的网站上。这样,中了“熊猫烧香”病毒的计算机,可自动访问李俊的网站。随着病毒的传播,该网站的流量迅速攀升。

此后李俊修改了“熊猫烧香”病毒, 12月中旬,王磊介绍张顺购买李俊网站上的流量,李俊将张顺提供的盗号木马的自动下载链接到其网站上。三名主犯开始通过非法手段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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