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引争议 放7台组装电脑被罚7万

互联网 | 编辑: 周颉 2009-05-26 17:3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记者随后来到肇庆市端州区新元西路的肇庆质监局,该局的冼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质监局的对话 “7万元罚款并不重”

记者随后来到肇庆市端州区新元西路的肇庆质监局,该局的冼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问你们罚款的依据是什么?

冼局长:处罚的依据是2003年国家颁发有关电脑整机的3C认证条例。

记者:在电脑城里组装电脑并无3C认证要求。

冼局长:对于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组装电脑整机销售问题,国家同时制定了限制发展但允许有条件存在的政策,规定了同时符合5个条件就可以不需要取得3C认证组装销售。但是,根据我们现场调查取证,商家有组装销售电脑整机的行为,就不符合不需要取得3C认证的规定。所以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并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处理。

记者:商户称组装电脑摆放出现进行演示,并没有当场销售,没有触犯“5个条例”,为何还要处罚?

冼局长:我们也请教了相关法律人士,在销售现场进行演示,而且还贴有价格标识,本身就是销售行为,进行处罚并没错。

记者:对于不少消费者而言,电脑还是一个高科技产品,因此在电脑城进行展示、试用等促销活动,这在电脑市场十分普遍。你们在处罚时有没有考虑到电脑市场的这一特殊性?

冼局长:我们是按照国家的法规办事。其实,我们质监局也是有苦难言。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按照现有法律条款执行工作,如果不按规定处罚,就会造成质检部门工作的缺失,你们又会质问我们。

记者:7万元的罚款又是如何制定的?据我所知,在全国的电脑市场,很少有对组装电脑执行这么严厉的罚款。

冼局长:2003年颁发的认证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的,要处以5至20万的罚款。

记者:对方7台组装电脑,总价值才一万五千元,不觉得7万元罚款过重吗?

冼局长:我局执行的7万元的罚款并不重,没有罚20万,应该是合理的,有法律依依据。

记者:据我所知,质监局主要的监管职能范围是在生产领域,而你们现在将执法范围扩大到流通领域的电脑市场,执法过程是否有越权之嫌?

冼局长:绝对没有,在3C认证方面,无论制造领域还是流通领域,质监局都有权监管。前不久,我们还收到上边下发的文件,要求我们加大对3C认证的监察力度。

采访完毕,冼局长一再向记者强调,这样的执法行动是在质监局的职权范围之内,并无不妥之处。“作为执法部门,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按照现有法律条款执行工作,否则就会造成质检部门工作的缺失,希望媒体给予客观公正的报道,商家和消费者予以理解。”冼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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