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怒斥搜狐优朋普乐虚假联盟十宗罪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10-29 17:21: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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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现场针锋相对的广告(左为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展板,右为迅雷展板)

迅雷CEO邹胜龙

迅雷发布会现场,搜狐反盗版联盟发布会就在隔壁

10月28日消息,视频网站之间的版权大战已经白热化。迅雷网络今日在深圳召开发布会,矛头直指“反盗版联盟”发起者搜狐公司和优朋普乐。在发布会上,迅雷CEO邹胜龙、迅雷网络首席运营官罗为民更是怒斥对方为“虚假联盟”,并总结了对方“十大罪状”。

与此同时,“反盗版联盟”也在深圳同一家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启动第二轮联合行动:以“长期盗版权利人作品行为”的名义,对迅雷发起大规模诉讼。

有趣的是,两个发布会都在同一个宾馆,两家摆放的宣传易拉宝更是针锋相对,由于双方工作人员言辞激烈,会场外一度出现混乱,甚至引来警方关注。

从今年9月15日反盗版联盟成立并起诉优酷网至今,国内视频网站版权之争已经持续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从目前来看,这一系列纠纷显然还不看不到和解和平淡的迹象。

迅雷今天在名为《十问搜狐、优朋普乐“虚假联盟”》的白皮书,以前所未有的强烈语气,对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和华夏视联等公司成立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进行了怒斥。并指出,搜狐网以版权裁判自居,使用双重标准,优朋普乐则是无技术、无用户、无优质内容的“三无公司”。

以下为迅雷罗为民宣布的“十问”内容:

一问搜狐:以版权裁判自居,何以“越俎代庖”?

二问搜狐:使用双重标准,怎能“州官放火”?

三问搜狐:联盟成员相互起诉,莫非“监守自盗”?

四问搜狐:自身劣迹斑斑,为何“贼喊捉贼”?

五问搜狐:不思版权内容建设,怎能“舍本求末”?

六问优朋普乐:被判盗版第一大案,如何“黑道洗白”?

七问优朋普乐:无视广电总局政策法规,竟敢“以身试法”?

八问优朋普乐:“三无公司”赤膊上位,妄图“蚍蜉撼树”?

九问优朋普乐:挟持电视厂商,真能“螳臂当车”?

十问优朋普乐:既然与搜狐同床异梦,何以“沆韰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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