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有“网络少男杀手”和“中国第一网络美女”之称的职业模特刘羽琦,近日,由于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义务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中国第一网络美女”拒执被拘。
经过承办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某文化传媒公司与刘羽琦达成还款协议,由刘羽琦分期付款,若某文化传媒公司有证据证明刘羽琦的收入明显高于还款协议的,有权申请法院变更还款协议。至此,刘羽琦被法院解除了强制措施。
据悉,2006年7月13日,某文化传媒公司与羽琦、刘某签订了《专属经济合约书》,约定由某文化传媒公司为刘羽琦安排各项演艺事业,刘羽琦在合约期内不得私自与他人签订性质相同或类似合约及接受他人聘请演出等,若刘羽琦违约应向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违约金500万元,刘某负连带保证责任。因刘羽琦在合约期内私自为某杂志作专属模特,某文化传媒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刘羽琦、刘某支付违约金400万元,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刘羽琦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一中院最终维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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