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货还是打击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09-11-20 18:20:00转载-投稿

11月18日,国内知名的网络购物平台淘宝网对外发布“全民打假”倡议书。该倡议书直陈淘宝网官方打假的坚定立场,同时,呼吁全民参与到“共同打假、共建维权平台”的运动中来。

制假售假是一种特有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暗含多种因素,但很显然,假货不是网络和淘宝的问题,而是经济发展阶段的问题。上世纪60、70年代,全球制造基地日本也“假货”泛滥,而当时,并没有大规模网络交易平台。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更表示,“我不怀疑中国的假货市场大,不过,纵观地球的经济演进,假货的盛行永远是在人口密度高的国家的发展有点看头时出现,无可避免。

“由于公众对新兴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接受和了解需要一个过程,而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又超前于有关市场管理者的相关法律规章的制定。这就是大部分人打假的情绪和行为上,存在指向性上的模糊。”有人士如此认为。

因为市面上有太多的假货制造商,实体市场中假货泛滥程度远远超过网上,而且线下打击力度较轻,假货才会卖到网上,因此最受消费者欢迎的淘宝也就成为间接地受害者。而在现实中假货的问题远没有得到实际的解决的时候,在假货源头一直在的时候,去苛求网络上没有假货,无疑是天方夜谭。

淘宝网在倡议书中表示,淘宝网不是执法机构,假货也不是网络和淘宝的独有问题,而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毒瘤。淘宝网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假货归罪于网上零售这种商业模式,同样,假货也不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而此次11月18日淘宝的“全民维权”倡议,已经被市场看作是吹响了新一轮全民打假的“号角”。

分析认为,网络打假应该是包括管理者、厂家、网站、消费者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内共同的义务,但已经出现一种错误的趋势,经常借用网络打假来扩大化打击某个具体的行业或者是网站。淘宝也表示,反对简单地把打击假货和打击淘宝等同起来的行为,明确反对某些行打击淘宝网之实,给淘宝和中国电子商务泼脏水,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人。

“交易平台的确他们有自律和监管的义务,但从法律意义上讲没有‘打假’的权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欢庆表示。

记者深入了解发现,淘宝网的无奈也确实如此。因为一定需要有品牌所有企业或执法部门提供的法律文件,淘宝才能参与打假。此前阿迪、资生堂、飞利浦等企业的打假行为,淘宝都给予了平台所能提供的最大程度配合,并获得这些企业的认可与赞扬。2008年,飞利浦、阿迪达斯、资生堂等知名国际品牌都给淘宝网发来感谢信,肯定淘宝网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水货假货方面做出的努力与成绩。

“打假,如果停留在打淘宝的盲目阶段,假货不能根治,只是让假货从一个平台转到另一个平台,从网络平台转到非网络平台。”有人士表示,“关键不是打平台,是零售市场的全链条上的每个环节共同打假货。”无疑,淘宝树立了一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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