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侵权案判决:优酷被判赔45万

互联网 | 编辑: 吴宏 2009-11-27 12:00:00转载

在与优酷网、迅雷等对手的较量中,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以下简称“该联盟”)获得了初步胜利。昨日晚间,记者获悉,该联盟针对优酷网的首批诉讼已经一审宣判,优酷网被判赔偿45万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第一批诉讼牵涉的影视剧共有47部。”作为该联盟的重要发起方之一,优朋普乐CEO助理朱江告诉记者,此次诉讼是在海淀法院知识产权庭进行的判决,从以往的案例来看,即使优酷网不服初审结果继续起诉,最终的结果也不会有太大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该联盟组建时就表示对优酷网的索赔总额为1亿元,即使是首批47部影视剧的索赔金额也为300万-400万元,这与法院做出45万元的赔偿金形成了巨大反差。对此,朱江表示,这47部影视剧主要以旧片为主,所以能接受45万元的赔偿金。他进一步指出,第二批诉讼牵涉的影视剧数量为242部,且以新片为主,所以预计法院会提高赔偿金。

面对不利的初审结果,优酷网昨晚明确表示,将继续质疑优朋普乐版权诉讼资格,并会向海淀法院提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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