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星冉冉升起,国内IPTV蓄势待发

互联网 | 编辑: 2006-07-19 00:00: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推进三网融合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得到强调,业界许多专家也认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融合势在必行。当前,电信行业业务融合已是大势所趋,IPTV正是业务融合的典型代表,随着IPTV技术、市场的成熟,其成为三网融合的契机,IPTV凭着其强大的功能,将在市场上大显身

IPTV即是机遇又是挑战

IPTV即是机遇又是挑战

    虽然,市场有需求,再加上技术的成熟,成本的降低使得部署IPTV业务成为可能,但是电信运营商仍面临着许多挑战。最困难的可能就是如何获取用户了,因为在争取用户的过程中,电信运营商可能会受到有线电视运营商和像Yahoo和Google这样的网络巨无霸的双重积压。所以,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IPTV是掘金之旅,也是冒险之旅。电信运营商要想取得IPTV战役的成功,有如下几个关键性因素。

    首先,电信运营商在对待IPTV的态度上应该现实一些,不要过于急功近利。在业务发展的初期,IPTV本身也许不会直接带来大量的现金,但其可以作为吸引用户的一个筹码,增加用户的忠诚度,作为电信运营商收入主要来源的语音业务和宽带接入业务将因此而受益,这也是IPTV的价值所在。

    电信运营商应该保证IPTV业务易用性和可用性,要与传统电视业务形成区别。电信运营商要想有效地从传统电视运营商那里抢夺用户就必须深刻理解用户需求,在细节上下功夫。比如提供独具特色的内容,照菜点单式定价,互动的应用以及诸如私人电视等概念型业务。一个成功的、灵活的、有别于传统电视的业务模式,对于电信运营商顺利启动IPTV业务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那些跨国电信运营商来说,必须认识到不同市场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一种方法和模式适合A市场,但不一定适合B市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中国为例,内容运营是受严厉监管的,电信运营商要想开展IPTV业务,需要同持有IPTV牌照的广电企业合作。由于成本压力和时间原因,电信运营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一个地区的经验直接复制到另一个地区。

    在IPTV产业里,竞争是发生在不同利益集团或者说是产业价值链之间的,而不是纯粹不同电信运营商之间竞争。在合作伙伴的选择上,电信运营商应该慎重。在IPTV海量内容的传输和分发上,电信运营商往往更偏好于使用广播电视网络而不是自己带宽资源相对宝贵的电信网络。AT&T选择了同卫星广播运营商合作,而BT则选择了地面有线电视,不管选择何种方式,都需要慎重二字,包括在内容提供商,技术提供商等合作伙伴的选择上。只有高质量的个体才能打造出水平的价值链。

    IPTV不是一种纯电视业务,而有些电信运营商却没有认识到这一点。IPTV业务应该尽可能的涵盖现行的电信业务,包括语音、宽带接入以及其他增值业务。将这些业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打包,然后推荐给消费者,这样的IPTV业务才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力。

提示:试试键盘 “← →” 可以实现快速翻页 

一键看全文

本文导航

相关阅读

每日精选

点击查看更多

首页 手机 数码相机 笔记本 游戏 DIY硬件 硬件外设 办公中心 数字家电 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