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6网回应土豆网“行业公害”的指责

互联网 | 编辑: 张蓉 2010-03-01 21:05:00转载

3月1日,在视频网站酷6网因同行业视频分享网站土豆网对其构成侵权,提起法律诉讼后,土豆网公关部做出了表示:“酷6单方面拒绝提供任何版权证明的行径,公然挑衅行业规范,阻碍着整个行业的有序发展,已然成为行业公害。”对此,酷6网市场部副总裁姚建疆先生回应到:为了视频行业的正版化发展,酷6网将不遗余力!

酷6网市场部副总裁姚建疆坦言到:3月1日,酷6网宣布起诉土豆网侵权的作品包括《包青天》、《夫妻一场》、《乐活家庭》、《晚婚》、《兄弟无间》共计五部,索赔金额 50万元。面对酷6网的正义维权和不遗余力保护版权的行为,土豆网却将此曲解成了“行业公害”,酷6网对此颇感意外。我们认为真正的行业公害,是破坏和阻挠视频行业正常、健康的发展,正版化是视频行业发展的大趋势,酷6网不遗余力的促进行业正版化的举措,怎能被曲解成“行业公害”,难道只有糊弄网友、糊弄广告主,睁眼盗版,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行业功臣”吗?酷6网相信,事实永远不会沉底的,真相永远会浮出水面让所有的人看清的,倡行正版视频的理念酷6网会一直坚定不移的坚持下去。

同时,酷6网的法务总监周雅娜表示:早在2010年2月1日,酷6网就向土豆网发出了“移除侵权内容通知函”,随后,酷6网给土豆网法务总监蔡光亮发送标题为:侵权移除及预警通知函的电子邮件,函件共涉及到83部剧。其中移除函:21部剧,预警函:62部剧。与此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多次与土豆网沟通,但其侵权行为并未全部停止。面对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酷6网才不得不起诉维权。

(版权保护预警函截屏)

就土豆网质疑的“酷6单方面拒绝提供任何版权证明的行径”。从法律角度而言,酷6网没有提供版权文件的义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著作权人享有,而土豆网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即是侵权,土豆网面对不明真实身份的用户将具有明确权利人的影视作品上传至土豆网,土豆网只要依照基本常理和市场规则就可做出存在极大侵权可能的判断,进而妥善予以处理。然而土豆网在上述情况下并未采取适当措施,并且在酷6网发送给土豆网侵权移除及预警通知函后依然置之不理,反而对其网站上未经许可传播的影视剧采取放任的态度,对于侵权结果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就“蔡光亮同时表示,这些片子在土豆上应该已经删除”的说法,以下是2010年3月1日 17:40分来自土豆网《乐活家庭》的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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