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根据周一生效的一项最新规定,欧盟境内的移动运营商必须对互联网服务的漫游费标准进行限制。
根据最新规定,用户需要在今年7月1日前与运营商商定一个包月漫游上网费的上限,届时未达成协议的用户包月费用将被默认为50欧元(约合68美元)。除此之外,当用户使用了流量配额的80%后,运营商将向其发送警告。达到了配额限制后,其网络连接将被自动切断。
欧盟委员会此前曾经对运营商施压,要求降低漫游通话费。根据欧盟的数据,此举使得欧盟手机通话资费平均下滑了35%,约为每月20欧元。但手机的上网漫游费目前仍未改变。欧盟办公室给出了两个案例:一名德国游客在法国通过漫游方式观看电视节目后,产生了高达4.6万欧元的资费;一名英国学生在国外学习时一个月的漫游上网费高达9000欧元。
欧盟发言人乔纳森·托德(Jonathan Todd)表示,欧盟委员会希望通过设定互联网包月漫游费上限,迫使运营商降低上网费用。
欧盟新任数字问题专员尼莉·克罗斯(Neelie Kroes)认为,此举为用户建立了信心,使之在欧洲旅行时可以安心上网。
欧洲移动运营商目前彼此间的手机漫游上网收费不超过1欧元/MB。各国电信监管部门将负责实施这一规定,而欧盟委员会将于2011年6月对此发布报告。
欧洲议会议员、英国工党党员阿琳·麦卡斯(Arlene McCarthy)对漫游费的立法起到了推动作用,他表示:“欧盟消费者如今到国外旅行时,可以自主决定所支付的手机上网费。”她还补充道:“虽然收到了大量投诉,但移动运营商仍然迟迟不肯开展相应措施,这是一种耻辱。而我们则不得不全力履行法律职责,使消费者获得公平的价格。”(书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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