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国务院参事张抗抗提交的两份提案引人关注,分别是《关于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提案》、《关于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的提案》。
在提案中,张抗抗委员强调,应该 “建议司法机关降低网络侵权的立案门槛”。并建议“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代表、法律界人士组成的创意产业侵权行为认定委员会,强化对网络侵权的界定,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清晰、严格的网络侵权标准”,并“修订著作权法中有关网络侵权的处罚条款,加大惩罚力度,对盗版行为恶劣、侵权程度严重的侵权人,使用刑法进行处罚。提高侵权人的盗版成本,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盗版”。
一位互联网业界专家指出,这份提案当中的建议,非常适用于目前中国网络视频行业盗版与反盗版的现状。现如今中国网络视频行业中,广泛存在着“避风港”原则,以及盗版易、取证难、赔偿少的严重问题。这样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严重危害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用张抗抗委员提案中的话来讲,“网络传播的正版内容和盗版内容的比例为1:50,即网络正版经营每收入1元,就有50元因盗版而流失。”这两份提案针对目前互联网广泛存在的盗版侵权问题做了一个描述,提案中提到,目前网络影视盗版率近九成,数字音乐每年因盗版损失上百亿元,每年软件盗版造成的损失按市价折算的经济价值超过千亿元,盗版网站给网络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约40 --60亿元。
从目前网络视频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正版已经成为行业共识,甚至成为进入这一行业的门槛。去年9月,以搜狐、激动网为代表的反盗版联盟成立,针对一些盗版视频网站展开批量诉讼。去年12月,视频网站酷6公开宣布壮士扼腕,删除网站中全部盗版视频,为树立良性行业竞争作出表率。而就在近日,网络视频行业的另一轮诉讼大战展开,视频分享领域头两名的优酷、土豆陷身版权连环诉讼,反盗版联盟也发起第三轮针对优酷盗版的诉讼。
著名经济学家、知识产权专家李开曾经做了个有趣的比喻,“视频盗版就像一个农民种了十亩地,产粮时却被别人无偿收割了。如果允许小偷的不劳而获,就说明整个社会的道德评价被颠覆了。一旦创造性劳动者的收入得不到回报,其创新热情就会丧失。”
业内专家认为,视频网站购买的版权内容自己肯定非常清楚,人工在后台很容易辨别出哪些是版权内容,哪些是盗版内容。与其继续偷偷摸摸采取盗版赚取流量的做法,倒不如大方的面对现实,早日实现正版化,通话良性的的市场竞争,中国自己的文化创意产业将会越来越有竞争力,视频网站也将会面临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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