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品发布莫空喊口号 营销理念需更新

互联网 | 编辑: 吴从先 2010-04-12 12:00:00转载

春季向来是平板电视厂商推新品的高峰,从中也可以看出各品牌本年竞争力的核心技术。3月底4月初,包括国内品牌和外资品牌在内的多数电视厂商纷纷推出了2010年春季新品。包括3D、LED、互联网在内,今年的平板电视新品亮点颇多,厂商宣传力度较往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春季向来是平板电视厂商推新品的高峰,从中也可以看出各品牌本年竞争力的核心技术。3月底4月初,包括国内品牌和外资品牌在内的多数电视厂商纷纷推出了2010年春季新品。包括3D、LED、互联网在内,今年的平板电视新品亮点颇多,厂商宣传力度较往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笔者也注意到,部分厂商在宣传时只是概括性地提出了类似“能上网的电视”、“能玩游戏的电视”之类的产品概念,或是只给出了新品的产品系列,关于新品的尺寸、型号、配置、上市时间、售价等具体信息却只字未提。

笔者猜想,商家此举或许是出于“商业机密”的考虑?也或许是真正的新品尚未出炉,只是抢先挂个招牌以赶在其他厂商之前争抢消费者的关注度罢了。

且不论真正的原因如何,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既然是“新”品,自然是消费者并不熟悉的,商家究竟推出了哪些机型,具备哪些新功能,产品配置如何,这些细节在很大程度上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即便消费者并不在乎产品配置的细节,抱着尝鲜的心态想要购买,也根本无法知道什么时候,去哪里才能买得到。

或许不公布新品细节已经成为默认的行规,商家或消费者都已习惯。不过,近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家电行业竞争逐渐进入白热化。某种程度上说,企业竞争不仅依靠产品质量的“硬实力”,营销服务的“软件”是否到位也是品牌价值的重要内涵。

如今的家电营销,已经不单单是卖场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简单交易方式,而是逐渐向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方位营销模式转变。除了做好产品交接及售后的配套服务外,在售前给予消费者相关的产品购买指导也是必要的,这不仅是商家必要的促销手段,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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