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流氓软件联盟称一周至少告1家 中搜首当其冲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6-09-06 09:38: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起诉或将推动立法

对于反流氓软件联盟的行为,众多企业,包括涉嫌企业纷纷表示欢迎,称这将推动相关法规对流氓软件的界定。

据悉,“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的律师顾问团将准备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向国家有关部门上交提案,对“流氓软件”相关行为进行立法,规范软件企业行为。

奇虎有关人士表示,对于民间自发的维权行为,其非常欢迎,并称该举动将加速相关立法的形成。

但是,也有一位涉嫌流氓软件企业的内部人士表示,民间自发抵制流氓软件的行为固然值得鼓励,但是到底流氓软件应该由谁来定义以及仲裁,这仍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有分析人士表示,从技术上解决流氓软件并不是最大的问题,并称目前法律对流氓软件和病毒没有明确的界定,成为流氓软件猖獗的主要原因。只有对软件产业的相关立法提供司法支持,才是真正减少软件业内因流氓软件而发生口水战及纠纷的最有效途径。

事实上,此次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中搜并非流氓软件的第一案。

早在一年前,百度、搜狐、中搜就已经起诉8848插件,并被立案,历时一年,最终北京高院判罚8848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三原告共计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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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

流氓软件是指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具备电脑病毒和黑客的部分行为特征的软件。它处在合法软件和电脑病毒之间的灰色地带,同时具备正常功能(下载、媒体播放等)和恶意行为(弹广告、开后门)两种特征,给用户带来实质危害的软件。

流氓软件的特点:强制安装;对浏览器进行劫持,添加不需要的按钮,地址中添非法内容,自动添加菜单;干扰其他软件运行;无法彻底卸载以及无法彻底删除;强行弹出过多广告以及诱导安装广告程序等。流氓软件的形式通常包括广告软件(Adware)、间谍软件(Spyware)、浏览器劫持、行为记录软件(TrackWare)等。(东方早报记者 曹敏洁 责任编辑 赵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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