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视是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商业价值较高的部分

互联网 | 编辑: 徐晓赟 2006-09-10 00:00:00转载-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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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消息,8月30日,国家标准委在“2006年第8号(总第95号)中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中发布《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号为GB 20600-2006的这项国家强制标准,是多方博弈了5年之久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国家标准委批准时间为8月18日,2007年08月01日将正式实施。

易观分析
模拟技术下的地面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已经比较成熟,数字电视技术对模拟技术的替代,更多的是在技术方面的更新,难以起到扩充市场的作用。因而面向家庭市场的地面数字广播服务商,在数字电视相关设备方面的需求,属于对存量市场的更新换代,而非出现的新的增量市场。

但移动电视服务则不同,目前移动电视服务尚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数字电视方面的设备需求,主要是以增量需求为主。另外,移动电视面对一个全新的客户群体,在盈利模式方面有很强的可塑性。

因此,易观国际认为,针对家庭电视市场服务地面数字广播运营商在设备需求方面是有一定上限的,在模拟设备完全转换为数字设备之后,其需求量将会主要集中在更新换代方面。而移动电视市场由于处在发展初期,且有更强的适用性,在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产业中其具有较高的、可持续开发的商业价值。

易观观点
据《易视界—数字家庭》分析认为,针对家庭的数字电视广播市场是存量市场的数字化技术更新,前发展有一定的上限。移动电视市场则由于处在发展初期,发展空间较大,因而具有相对更高的商业价值和更加长远的开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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