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支付有隐患 央行规范第三方平台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6-10-16 09:00:00转载

打个电话报上信用卡号就能预订机票,用手机上网交水费电费游戏费,刷卡电话可实现数万元“随时支付”——虽然大多数国人还没有完全适应从纸币到“塑胶币”(信用卡)的转变,但网络银行、手机钱包等电子支付工具已经纷纷登场,迅速渗入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公众关注。

据悉,酝酿两年之久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在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内的支付清算组织机构性质、业务开办资质、注册资本金、审批程序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收付款双方相互失控

2005年被称作“网上支付年”,这一年移动支付用户达到1560万,电子支付市场规模达到161亿元人民币,增长率超过100%。专家认为,今明两年将是电子支付市场的“洗牌年”,电子支付市场竞争开始日益激烈。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总经理李晓峰介绍,中国目前有网民约1.23亿,其中宽带网民7700万人,手机上网网民约为1300万人、网站70多万个。而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电子支付”,从1998年3月第一笔交易开始,到2005年已经增至160多亿元。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上支付手段进行购物。

“与迅速发展相对应的是,电子支付‘安全’问题也相当突出。”网际威信集团金融产品处总监郭淑华掌握的调查数据显示,网民不使用网银的原因中,61.2%是担心交易的安全性,其中42.7%的人担心个人隐私泄露。美国eMarketer2005年分析报告也指出,网民对于银行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依旧持不信任的态度。

中国银联新渠道业务部经理郭锐告诉记者,新兴支付方式的安全隐患主要源于持卡人资金被盗用的现象趋于严重、利用互联网套现洗钱的现象日益猖獗。有业内人士以互联网支付为例进行了分析:在互联网上无非有两个支付圈,一个是银行卡支付圈,一个是非银行卡支付圈。高风险支付圈中的收付款双方缺乏信任、非实名制等导致收付款方都缺乏控制力。比如现在C2C的拍卖网站属于非银行支付,并且涉及境外业务,完全在我国法律控制之外,这无疑隐含了高风险。很多游戏、第三方网关和一般购物网站都有这样的特征。

“第三方”支付设进入门槛

有关专家认为,真正促进电子支付普及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统计显示,中国每年交易市场大约有10万亿元,如果支付系统能够从中获取1%的收益,那就是1000亿元的市场。在这个大蛋糕的刺激下,电子支付公司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出。这些互联网商务支付平台不少都采取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交易模式,实际上是由第三方支付商和各家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为消费者提供支付服务。200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达到50多家。

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竞争激烈,同时,商业银行与支付公司之间的关系也逐渐由合作伙伴演变为竞争对手。因此第三方支付企业往往打出低价策略,获利空间很小。随着今年底金融业全面开放大限临近,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重组与洗牌将不断加速。

正在讨论的《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将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规范。据悉,意见稿中,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起步门槛做了明确限制:设立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设立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刘力表示:如按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牌照发放和注册资本要求将成为第三方支付企业生存的分水岭。“《管理办法》肯定将带来一个去粗存精的过程,很多企业将面临挑战。走差异化服务,从细分市场中挖掘利润成为行业趋势。”

事实上,“春江水暖鸭先知”,行业内的企业已经开始“洗牌”和充电。不久前第三方支付巨头YeePay易宝并购了西部支付网,一些企业也在积极寻求各类资本的进入,以扩充资本金。

但是,有专家认为:《管理办法》目前看来仍然比较粗略,央行应该根据新兴支付行业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包括概念范畴和操作程序、方法等等。实际上,企业对于“第三方”身份有很多“应对”的方法。比如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可以认为自己结算的是自有客户的虚拟账户,不认同“第三方”身份。此外,准备金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来说,监管的意义并不直接。美国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就是上存准备金到美联储的专门账户,清算账户放在金融机构的专门账户里,企业不能随便支取,以保障消费安全。

尽管《管理办法》还未最后定形,但是,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不断加强。据悉,2006年,除了《管理办法》之外,包括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经营、资金交易安全、打击网上洗钱等方面进行监管的后续文件也将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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