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不力 网络支付洗钱将泛滥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6-11-15 13:00:00转载

国际上专门致力于控制洗钱活动的国际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称,网络犯罪分子已经掌握多种洗钱方式。如果各国政府部门不能有力监管,手段越来越高明的网络犯罪将有泛滥之势。这份报告基于一年多的研究分析,着重介绍了利用新支付方式从事的犯罪行为,其中多数都跟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互联网业务有关。

互联网带来新金融工具

洗钱总是和违法犯罪活动相关,早已成为国际公害之一。尽管许多国家都已采取多种措施控制洗钱活动,但是互联网革命带来的金融衍生工具却为洗钱活动提供了不少便利,也为国际反洗钱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互联网支付方式包括所谓的电子钱包、具有资金存储功能的记忆芯片磁卡(类似于预付卡)以及非传统银行及信用卡公司经营的互联网支付服务。目前,全球最大的网络支付中介当数eBay的PayPal和Neteller.Neteller是总部在马恩岛,在伦敦上市的一家公司。PayPal仅在上个季度就处理了91亿美元的业务,而Neteller在2005年处理了73亿美元的业务。

对于在网络上做交易的用户来说,在线支付服务非常实用,而且不必向对方透露有关财务信息。例如,买方不必向一个无法证实的网上商店透露自己的银行账号信息,而只需要向一个网络账户转账即可。此外,用户无需多少钱就可以开通一个网络账户,甚至也没有最低存款额,因此风险也降低很多。这也方便了那些因为缺少信用而很难取得信用卡的用户,以及那些缺少资金而无法在银行开户的用户。

网络账户匿名不易追踪

然而,电子钱包和在线支付却让FATF忧心忡忡,因为这些服务允许用户匿名开户。开一个网络账户,用户只需要一张信用卡、银行账号或电汇,有时甚至用一张长途电话卡就可以开户。信用卡和银行账户很容易追溯到个人,而且它们本身对用户身份验证的要求要比电话卡高,电话卡几乎随处都可以用现金买到。一旦电话卡内充足金额,它们就可以被用来购物,而且不必像信用卡或支票支付那样留下书面记录。

美国财政部恐怖分子融资和金融犯罪处的助理秘书长DanielGlaser说,应该采取措施使网络支付更加透明和更易追踪。他还说,FATF的报告表明,电子钱包可以用来从事多种违法行为。这种业务方便了匿名交易,为恐怖分子筹资以及洗钱等活动提供了便利。

比起电子钱包,在线支付服务更是一种安全隐患。因为过去几年来,这种服务在网络上的使用量大大增长。在FATF的37个成员国中,几乎有40%的国家有在线支付业务。

虽然电子钱包和其他新式互联网支付方式目前尚未成为反洗钱调查的主要目标,但FATF希望阻止这些服务系统像预付费电话卡一样成为为虎作伥的工具。2001年至2004年之间,美国和德国都有预付费电话卡洗钱的案例,每次金额最低也有44.5万美元。

网络赌博促进在线支付发展

网络赌博业的兴起促进了在线支付业务的发展。网络赌博每年120亿美元的业务流量基本依赖于在线支付业务。尤其是2001年以来,许多美国信用卡公司由于担心用户可能拖欠账款,开始拒绝处理网络赌博交易,在线支付业务更是突飞猛进。PayPal在被eBay收购后也开始拥护这一禁令。但这限制不了美国境外的网络赌博,而且即便是美国的用户也可以通过美国境外的支付服务参与赌博。

10月份,美国通过一项法律,禁止金融机构处理非法赌博业务,进一步加强了以前的禁令。这项法律也促使更多的网络赌博站点依赖于美国境外的在线支付业务,为美国境内的参与者提供服务。

但根据FATF的报告,一个国家很难禁止境外的在线支付业务,因为这些业务在所在国家里是合法的。美国出台的法律和禁令无法获得其他国家的一致支持,这让美国感到非常棘手。连FATF的官员也承认,非法金融业务向来都会钻各国法律存在差异的空子。

11月17日和12月8日,美国有关部门将分别在纽约和迈阿密举行一次反洗钱研讨会,讨论如何落实美国通过的有关反洗钱的法律。

FATF遭遇各国法律不同难题

各国立法标准不同是FATF今后将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之一。现在摆在FATF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只有网络支付处理服务器所在的地方才有权监管这些交易?同时FATF还要探讨各国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监控在线支付系统。目前的建议包括对每个网络资金账户设置最高限额,以限制洗钱规模,并实行可疑活动报告机制。

一旦形成决议,各国有权决定是否支持。对于那些不采取措施或敷衍了事的国家,将由成员国同级评审,甚至可能因为未能落实反洗钱政策而被勒令退出FATF组织。一旦被逐出FATF组织,FATF成员国可以采取有关行动,例如对来自被逐国家的金融交易加强监控。被逐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组织的地位也将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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