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特网接入服务的定价既不能按照普通物质产品方式,也应与传统通信服务有所区别。本文主要探讨ADSL和以太网方式接入因特网的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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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包月制有失公平
为避免包月制产生的网络资源滥用问题,某些运营商已经采用了包月制+按使用时长收费的定价模式,即限时包月制。这种定价模式先提供若干分钟的包月时长,收取一定数额的包月费用,超过该时长后按分钟计费,按时长收取费用,超时单价通常高于包月单价。
限时包月制的定价模式吸收了包月制和按时长收费定价模式的优点,避免了网络资源的滥用,同时保证了运营商的稳定收益,收费既灵活清晰又简单易行。但不利于充分激发用户的使用,对大幅超出包月时长的用户收费相对过高,对低于包月时长的用户来说有失公平。
应采用多维资费结构
根据上述现行因特网接入服务各种定价模式优缺点的分析,结合国外学者的研究思路,笔者认为,混合各种定价模式的多维资费结构更适合新经济时代特点,也更容易实现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利益平衡。具体说来,又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多样化的限时包月制
根据用户消费行为和运营商盈亏平衡点,制定出多档限时包月价格供用户选择,可避免该定价模式不利于充分激发用户使用的缺陷。为了充分鼓励用户使用,可对该定价模式采取封顶金额的方法。
限流量包月制
限流量包月制先提供若干流量的包月量,收取一定包月费用,超过该流量后按bit计费,单价高于包月单价。该定价模式可避免网络资源的滥用,而运营商也能够根据用户实际占用的网络资源获得相应比例的收益。目前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校校园因特网就采用了这种定价模式。
限时限内容包月制
鉴于目前因特网内容业务逐步丰富,按内容收费的机制已经成熟。限时限内容包月制的定价模式将因特网接入服务和内容服务进行捆绑,形成一个产品包。该定价模式先提供若干分钟的包月时长和若干免费内容,收取一定数额的包月费用;当用户选择非免费内容时,按不同内容收取不同费用;当用户接入因特网时长超过包月时长后,对超过时长收取费用。这种定价模式对用户来说接入因特网时间长多交费,多选择内容多交费,公平合理;对运用商来说,补偿了购买内容时的投资,并可取得稳定收益。
限速包月制
这种定价模式和限时包月制、限流量包月制、限时限内容包月制区别在于,前三种定价模式均是速率一定的情况下的定价,而这种定价模式为速率可变情况的定价。限速包月制在一定速率基准下实行包月制,能够满足大部分用户对包月制的偏好;在超过基准速率时,按时长或流量收费的方式又满足了那些愿意付出高价格换取高网络质量(QOS)、高速率接入的用户需求。充分体现了网络资源的有价性,保证了运营商的可持续经营。(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 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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