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RFID要越标准高山

互联网 | 编辑: 吴杰平 2006-05-08 10:00:00转载 返回原文

在早期的RFID应用及研究方面,发达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领先了一步,并在相关国际标准和知识产权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在国内,HF(高频)频段的RFID产品不断做足、做细的同时,UHF(超高频)频段的RFID标签和识读设备正在迎头赶上,RFID识读中间件也开始有厂家涉足,出现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产品——但在庆幸于这种乐观景象的同时,我们却不得不为我国RFID标准制定的严重滞后表示担忧。

标准问题目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数据格式不统一,IBM大中华区开放标准化项目主管林旭光说,每个RFID标签都会有一个惟一的识别码,如果它的数据格式有很多种且互不兼容,那么在闭环情况下,对企业影响不大;但是在开环情况下,使用不同标准的RFID产品将不能通用,这对全球化下的物品流通十分不利。目前的现状是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和EPC(Electronic Product Code,电子产品编码)标准之间相互抗衡,中国也开始制定自己的RFID标准。其他国家可能也会制定相应的标准。这些标准之间有待沟通、相融。

另一方面,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关于RFID产品(包括各个频段)的国际标准,目前各个厂商推出的RFID产品互不兼容,造成了RFID产品在不同市场和应用上的混乱和不兼容。这势必对未来的RFID产品互通和发展形成障碍。另外,中国在超高频的频段上也缺乏相应的标准,而未来,这个频段将是政府、企业应用的重点。NCR全球RFID 解决方案副总裁葛奕庄表示,RFID是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的介质,如汽车的无线射频钥匙,非接触式卡,房产和人员的保安,货物的移动等等,每一种应用的背后都需要有国际标准和有关条例管辖,这是建立一个强健产业的基础。目前,中国正面对的问题是国内限制供应链使用超高频RFID,从而也限制了EPC编码的使用。相关部门需要尽快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指出:关于标准问题,目前在国内有很大争议,一派主张采用EPC这样的国际标准,另一派主张要采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矛盾尤其集中在商品编码和射频频段两个焦点上,至今未有定论。除了上述备受关注的争论之外,他认为可能还隐含着对于大型信息系统的基本模式的理解不同,这一点还没有被充分讨论过。EPC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强调集中的大系统模型,NPC则代表了分布式的大系统模型。系统的集中/分散度如何定位,始终是信息系统顶层设计中不容回避的问题。互联网的成功反映了基于TCP/IP和Web等开放式标准之上的分布式系统模式的生命力。因此,所谓的"物联网"模型不是RFID应用的唯一选择,至少不是主要的选择,更现实的方式还是多种形式的信息交换、信息共享,而不是信息的集中。特别是当标准涉及知识产权,标准的相对性就必然显示出来了。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钱恒强调:"标准和技术成熟度是目前困扰RFID在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中应用的瓶颈。"在对人识别的非接触智能卡等领域,频段和空中接口协议都已成熟,在对物识别即物流所用的UHF频段,国家尚未分配频点和带宽,空中接口协议部分年内即可见到ISO 18000系列国标。在识读率上,由于在物流环境中受水、金属等干扰源的影响和存在多标签、多读写器的冲突,UHF频段识读率一直不能令人满意。最新的C1Gen2(EPC制定的第二代电子标签标准)技术采用Dense Reader模式可达到99%以上识读率,C1Gen2技术也将作为ISO 18000-6 Part C部分成为国际标准。此外在物流中,RFID标签的加载方式也是需要研究的一个难点,目前有几个国外大公司给出了标签一体化解决方案。

标准化作为RFID产业基础,将会推动、促进RFID技术的应用普及,尤其是RFID技术将用于物流管理等行业,需要电子标签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因此射频识别技术中的数据编码结构、数据的读取需要通过标准进行规范,保证射频标签能够在全世界范围跨地域、跨行业、跨平台使用。如果没有RFID数据标准化基础,在RFID时代,数据不标准带来的问题将在供应链上加速放大,加倍放大。

因此,我们必须加快RFID相关标准的制定。而根据我国国情,近期需要制订的RFID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在8个方面:

空中接口协议
主要定义RFID不同频段的空中接口及相关参数。从理论上讲,空中接口协议应趋于一致,以降低标签成本并满足标签与读写器之间互操作性的要求。标签的低成本决定了一个标签内难以支持多种空中接口协议。如果存在多种空中接口协议,而每一张标签只支持一种协议,就会出现一个读写器(同一频段)范围内的标签具有多种不同空中接口协议,这样会导致防冲突算法的效率减低甚至导致有些标签无法读取。我国现阶段会采纳的ISO/IEC18000系列和ISO15693的空中接口协议,相应国家标准年内即可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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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结构标准
在ISO的RFID标准体系中,涉及数据格式的标准有:ISO/IEC 15961描述了应用层中的数据协议,侧重于应用命令和数据协议处理器交换数据的标准方式;ISO/IEC 15962侧重于数据处理和射频标签中数据的存储格式。ISO/IEC15963规定了射频标签唯一标识的编码系统。在标签数据中的物品编码方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正在制定国家物品编码框架体系,将会规范物品编码、编码解析和数据描述之间的关系。

RFID网络服务
在以信息交流为中心的互联网网络体系上,增加一层以物品信息交流为中心、面向服务的自动识别基础设施。其功能包括用物品注册与解析、检索与定位服务等。该方面标准制定应综合考虑IPv6、NGN、Web Service等相关的网络规范。

中间件标准
中间件是在RFID读写器与应用系统之间管理RFID数据并对其进行处理的平台,功能包括过滤与传递信息、解译数据、安全性、数据广播、定位网络资源、消息与要求的优先次序等。

目前只有EPCglobal给出了中间件规范草案。在制订我国自主的中间件标准会既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技术,又要考虑我国行业应用特点和产业现状。

信息安全标准
RFID普及后会存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风险,目前EPC global正在制定信息安全方面的规范。我国也应根据RFID系统中的不同节点、不同信息类型的特点,研究其安全性的要求,制订RFID信息安全等级体系,确保信息的安全。

产品标准
RFID电子标签、读写器会根据应用特点制订相应的行业应用产品规范。

一致性测试标准
RFID在供应链各个节点使用,不同厂家的读写器和标签就必须要能够互操作。对于标签、读写器、中间件根据其通用产品规范制订测试标准,针对接口标准制订相应的一致性测试标准。

行业应用标准
目前我国已在邮政、集装箱等多个领域开展应用了RFID技术,有必要尽快制订一批RFID应用标准,指导规范RFID在该行业的发展。

业内多数人认为,RFID国家标准将在2006年出台,如山东标准化研究院物流实验室工程师苏冠群就表示,"RFID国家标准将在2006年内出台,参考国际标准为ISO18000-6,频率应该在860~960Hz之间,但具体哪个频段还没定。" 云南烟草昆明市公司信息部桂主任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RFID正和以前的IC卡一样,将会成为一种趋势,各行各业早晚都会使用上RFID技术。”但富天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李震对此却持不太乐观态度,他说:"(RFID标准)估计年内出不来,07年也比较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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