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反流氓软件联盟成立至今就一直争议不断,在连续败诉之后,12月7日反流氓软件联盟联合部分专家学者共同成立了一个公司实体,称今后将以公司身份面对众多“敌对势力”。但随即陷入了外界“以非盈利公司外衣谋取私利”的质疑漩涡。
存在实体营收
在反流氓软件发起人董海平的设想中,新成立的九四网维公司全体董事将按比例平均持有公司股份,联盟与公司注册股东之间关系为信托关系,即联盟出资设立信托。
注册股东接受信托委托以联盟出资作为对公司出资并拥有对公司的股权。
“实际上公司只是一个组织形式,是一个虚体,真正在运作的仍然是反流氓软件联盟。”互联网资深评论家吕伯望此次也作为行业专家成为了九四网维公司的9名董事之一。他认为,联盟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做起事情来麻烦较多,起诉涉及到了一些利益相关部门,往往会被阻止,很难保证公正性。”
在他看来,“公司化运作就简单得多了,可以自主地开展业务,这种模式在很多国家都在良性运作。”
值得注意的是,董海平在谈及九四网维公司时称,“注册股东设立公司行为以及公司运营产生财产及收益,应当归联盟受益人(注册网友)享有。”
而在关键的公司收入来源一项,董海平称“主要来源于社会公众,公司将就信托事务的执行、实施以及公司运营情况向公众进行披露,公司的收入不得以任何形式分配。”
显然九四网维公司并不仅仅是吕伯望口中的“虚体”公司,而是有着和实体公司一样的运营活动和收入。
承认获取利润
已经取得与反流氓软件联盟一审胜诉的雅虎中国发言人陶然昨日表示,“我一直认为其中存在商业利益,否则没有人会做劳民伤财的事情。我甚至怀疑其资金来源,虽然规定接受捐助的企业不能干涉公司事务,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做到的,遇到真正危机的事件,九四网维不可能不管捐助过资金的企业。”
事实上,九四网维自成立之日起,不管是发起人董海平,还是几名董事成员都未否认过公司将要盈利的行为。董海平称“公司启动初期的经费来源取决于企业捐助,所有的捐助必须无任何附加条件,捐助金额无论大小均对公司的发展无任何形式的决定权。”并以此来回应外界对其“盈利”目的的质疑。
董海平对记者透露公司会通过相关业务获取一定利润,并表示除流氓软件外,九四网维的目标已经扩大到了非法广告、电子商务欺诈、著作权保护等方面。不过至于盈利所得的具体用途,董海平并未正面回答,只是一直在强调“盈利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所有收益归全体注册网友”。
九四网维董事之一吕伯望也承认,目前章程还有很多不完善和有待改进的地方,“任何组织都有被收买的可能,大家目前都在靠良心维持”。
但“良心论”显然不能令同行业人士信服,陈波尖锐地指出,“任何人成立公司都是以盈利为目的,反流氓软件联盟肯定也逃不出这个结局。
该联盟以前做的很多事情都会让人觉得奇怪,让人怀疑其最终的商业目的。”他表示目前没跟九四网维公司有任何的合作可能。
公正性仍受质疑
由于和奇虎一样,新成立的九四网维也是以公司的商业行为反对流氓软件,因此业界很多声音认为,九四网维与周鸿祎任董事长的奇虎公司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关系。
但奇虎发言人肖洁对此予以否认,称该公司与九四网维并无任何关系,同时“对于他们的运营模式也看不太懂,不清楚非盈利机构是一个什么样的体系”。
业内第一家遭到反流氓软件联盟起诉的中搜公司COO陈波称,对于反流氓软件联盟成立公司的运作形式看不太懂。“该联盟在互联网发展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长期存在未必是个好事,行业自律和国家管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为了回应外界质疑,董海平及其他8名公司董事制定出了一套详细的公司章程,里面重点规定了如何避免新公司成为牟利工具,如何限制企业参与及个人利益,如何把所有盈利归为全体注册网友共同所有等条款。
但由于公司章程并未规定出现“注册网友的虚假意见”、“董事成员集体被收买”等现象如何处理,对于所得收入“如何保证完全公正分配”也没有硬性规定,因此其运营起来能否保证公正性仍然受到外界质疑。(本报记者 焦集瑩)
对话发起人
“我们会获取一定利润”
新京报:组建了这家公司的目的是什么?
董海平:反流氓软件的诉讼陆续开庭,但我们期待的结果并未如期而至,我们不想把希望寄托在某些人的道德良知上,一个透明的互相监督和制约的规则是保证它正确前行的惟一出路。组建一家非盈利的公司,可以在获取和运用资源、协调关系、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优势。
新京报:今后九四网维主要开展哪些业务?如何获取利润?
董海平:主要有受理网友投诉、普及新技术新知识的运用、组织专业人员开发针对性的开源软件和94安全网站及软件的94认证。将来做得好,在94认证等业务方面,我们会获取一定的利润,但利润的分配原则和方法都会由全体董事和注册网友来决定。此外,我们反对的目标已经不仅仅是流氓软件,还扩大到了非法广告、电子商务欺诈、著作权保护等方面。
新京报:目前公司的收入来源是什么?
董海平:目前初期只有部分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的捐助。
新京报:如果接受捐助,有人对你们的公正性表示怀疑。
董海平:我们会公开捐助协议,金额无论大小均对公司发展无任何形式的决定权;所有的捐助必须无任何附加条件。但我们不接受已经被我们起诉企业的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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