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销赃 文化部望禁止虚拟物品交易

互联网 | 编辑: 吴杰平 2006-12-27 10:15:00转载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日前公开表示,近期由虚拟交易引发的非法敛财已引起政府高度关注,他甚至建议国家考虑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

最新发生的事实直接引起了主管部门的担忧。深圳警方刚刚对外宣布打掉一个网上盗销QQ号、Q币等虚拟财产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44名,该团伙已盗取QQ号、游戏账号数百万个,涉案金额数百万元,其中通过淘宝网销赃非法获利70多万元。据称,这也是中国互联网领域至今破获的最大规模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

互联网法律专家赵福军认为,违禁品在C2C平台出现,既有虚拟二手市场监管缺失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卖家与平台提供者共同过错造成,因此应从卖家资质与平台信息审核两方面把关防范。

据了解,其他游戏企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上的网络虚拟物品交易也多持保留态度。盛大总裁唐骏曾多次呼吁广大游戏爱好者“不要通过线下等非法方式交易网游设备等虚拟财富”。久游网网游事业部经理张剑更直截了当地指出,在没有相关法律的情况下,虚拟财产的交易中介是非法的。

“C2C等第三方平台对盗号等有推波助澜作用。”互联网专家吕本富认为,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现有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消费者搭建廉价出售虚拟财产的平台是为了炒作人气,它们客观上对盗取QQ号、网游设备等行为的蔓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实际上,由于“地下交易”中的QQ号、游戏账号大多来自盗号集团,而部分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整个“灰色”产业链中起到了畅通销路的作用。有律师因此建议,在网络盗窃案中遭受损失的网游企业和游戏玩家,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主张连带责任,“既然在近期的多起判例中,虚拟物品盗窃者均被以财产相关罪名起诉,那么相关销赃平台也不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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