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妇与两位丈夫共同生活30年

互联网 | 编辑: 曹佳 2006-12-27 18:04:00转载 一键看全文

原配丈夫知趣“隐退”

原配丈夫知趣“隐退”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男人的子女都长大成人,都能自食其力。陈某为这个家付出太多,却不是正宗的丈夫,真的委屈了他。憨厚的程金生思来想去,考虑到陈某和妻子的感情很好,决定该退出这个家庭,把机会留给吃了不少苦、无私照顾这个家的老陈和华某。拗不过程金生的驴脾气,家人同意他单独住在村西边。2005年,“元配”丈夫程金生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知趣”地离开这个家,在一栋旧房子里孤身住了下来。令人意外的是,程金生的儿孙们却愿意和有抚养之恩的陈某一起居住。年过古稀的程金生虽然不再参与三人生活,但每当有好吃的,华某总会端给他吃,并帮他洗衣添被,打扫卫生。


【对话】

妻子华某:这是家事外人不必管

24日下午,在华某家,记者看到她的房子虽然没有装修,但收拾得非常干净。这栋在村里最高的建筑是“元配”程金生和华某生的三儿子做的。陈某、华某也在这里生活。

一位老年妇立在后门口,她正是这家的女主人华某。华某身材高大,说话干练。记者问她为什么同时接纳两个男人时,华某有些不悦,说:这是我的家事,外人最好不要管。

原配丈夫:老陈入赘帮了我大忙

25日下午,在离村庄不远的油菜地里,记者见到正在除草的程金生。经过一番寒暄,记者单刀直入地问“元配”老程:“听说你很乐意老陈住进了这个家?”程金生却笑眯眯地说:“是啊,这不是很好的事吗。”他补充说:“我的能力差,那个年代养活一家人很难,正好老陈来了,帮我分担生活压力。我的孩子个个都读了书,直至不愿读了。这一切,都是老陈提供的费用。他和华某感情好,自家小孩也不反对,就在一起过了。”

“后夫”老陈:我心甘情愿养活他们

随后,记者在另外一块庄稼地里见到了挥汗劳作的老陈。得知记者来意后,老陈说,华某是一个非常有情义的人,他喜欢她。而华某也喜欢老陈的勤劳朴素。为了帮助“元配”丈夫老程的儿女成家立业,老陈拿出数万元积蓄,帮助他们并亲自张罗结婚大事,对待自己亲生女儿也不过如此。现在,尽管他还有近千元退休工资,但老陈他非常勤快,有空就做点买卖贴补家用。

老陈承认没有与华某打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他对记者说,虽然没有和华某打结婚证,不是名正言顺的丈夫。但只要这个组合的家庭承认他,孩子们承认他就行了,他心甘情愿为这个组合的家付出更多。

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程金山告诉记者,他打算与华某办理离婚手续,让生活在这里30多年的老陈成为华家名正言顺的主人。


【说法】

律师:属《婚姻法》禁止之列

就这件离奇的二夫一妻的事,26日上午,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余律师。律师说,这种情况其实适用民不告,官不究。当初,程金生作为合法丈夫,是可以直接到法院告妻子重婚罪的。当时,由于错综复杂的原因,老百姓似乎可以谅解这一现象。

律师认为,从道德上讲,这种行为有悖伦理;从法律上讲,无论二男一女同居或结婚,其行为均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在《婚姻法》禁止之列。我国新《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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