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网络的逐步推广和智能手机的广泛普及,为丰富的手机应用软件提供了便捷的使用平台,同时也带来了手机流量的产生。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示,手机用户须警惕流量“偷跑”。
据了解,产生上网流量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用户有明显感知的主动上网情况。比如打开网页、听音乐、看视频、下载软件等操作。二是用户主动使用,但感知不明显的情况。比如玩游戏时出现的记录提交、广告等,例如乐逗水果忍者,在每局游戏完成后就会自动将分数通过联网传送至乐逗平台,导致用户产生流量。三是用户未主动使用,无感知的情况。终端自行联网造成,或使用了软件或游戏后没有完全关闭,广告PUSH产生流量(目前市面上大量的破解或免费游戏及软件都内嵌PUSH广告),程序的自动更新,病毒程序的运行。
为避免流量“偷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手机用户:尽量通过电脑下载软件后安装在手机,尽量不要下载安装来源不明的软件,也不要打开来源不明的推送链接;可在手机设置里把移动网络数据访问设置成非自动连接;将经常浏览的网页设置为书签,同时尽量多利用“前进”或“后退”操作,避免用新的操作打开旧链接,避免刷新消耗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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