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流氓软件 还需依靠网民的力量

互联网 | 编辑: 杨剑锋 2007-02-08 10:00:00转载

27,奇虎360安全卫士的投票活动刚一天时间,网民踊跃参与的程度让我感到既惊愕又欣喜,仅仅一天的时间,网友的评论就突破了5000条,投票人数超过3万,这让我对流氓软件的治理有了一些新的思考。

经过这半年的争论,不论是网民还是业界,都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流氓软件的危害性,但在流氓软件的治理问题上却始终无法达到统一意见。有部分人士总是在呼吁,治理流氓软件必须要依靠政府监管,由政府指定机构来执行,否则就不公正。我不知道说这些话的人究竟是什么心态,但我认为,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技术的进步总是会先于法律法规的出台,如果什么事情都要等到政府干预,那只会有一种结果,就是恶意软件泛滥但谁都束手无策。

近期也有媒体报道,今明两年,法学家将对网络恶意软件的性质、法律分析和相关纠纷解决进行研究,对网络恶意软件的法律制裁最短也还要再等上一两年。现在的问题是:眼下怎么办?是一味等待,还是寻求打击流氓软件的相对好的解决方案?一、两年后相关的法律出台了,就能一举改变现在网络恶意软件泛滥的局面吗?

我们常说一句话:民不举,官不究。用户对流氓软件的态度和应对,其实是使流氓软件生存愈发艰难、进而丧失生存空间的第一推动力。用户对流氓软件的“零容忍”,带来的将是法制环境的完善,从而最终推动有效的社会机制的形成。我相信那些法律专家们,也正盼望着越来越多的针对流氓软件的诉讼和争议,以从中汲取完善法律法规的营养。

IT经理世界》有一期谈“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的文章,文章中提到:最近两年,伪劣食品成为了当今一大社会公害,人们总是期望政府能加大监管力度。但事实证明,政府监管的效果非常有限,不仅新的伪劣食品层出不穷,已被查处的也会不断复发。政府监管受限于执法能力和“部门政治”的固有缺陷,是不言而明的。但可喜的在于,百姓冲冠一怒发动了舆论和法律攻势,通过“私人监管”的力量弥补了政府监管不到的区域。百姓推动的食品安全个案,正在促成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更多的重视和探索更加切实的长效解决之道。

通过消费者诉讼实施的“私人监管”,是政府监管体系之外的无所不在、发现成本低廉、无须财政支持的监管力量。虽然私人监管面临取证以及诉讼成本(包括诉讼的财务成本和时间成本、情感成本等综合成本)偏高的问题,但社会现实却一再证实,私人监管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不可小觑,从社会影响力来说,这甚至是一种甚于政府监管的推动力量。

回到流氓软件的治理问题上。如果私人监管能够蔚然成风,这首先就解决了打击流氓软件的合法主体的问题。

现在,流氓软件的制造者和发布者赖以自持的一点往往是:你说我是流氓软件,谁说了算?他们认为,如果没有国家权威机构、国家制定软件的查杀与定义,就不能说我是流氓软件。而偏偏政府监管的技术手段目前还较薄弱,这让流氓软件钻了一个空子,是流氓软件无法禁绝的重要原因。而以维护自身权利的消费者为诉讼主体,他对流氓软件的判断就简单而明确得多。对于消费者、网民来说,只要是未授权同意安装的、做了网民所未知的或者不希望做的事情的软件,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顾客隐私带来了可能的不利影响,都可以成为网民和消费者诉讼和打击的对象。在消费者面前,单纯的技术指标将是苍白的,消费者的应用感受和遭遇是最重要和最直接的。

从另一个角度说,私人监管将成为对政府监管的有力的支撑。即便一两年后打击流氓软件的法律环境更加完善,面对形形色色、变化多端的流氓软件行径,政府监管的落实也仍将是一个问题,就像维护食品安全和打击盗版一样,民众的举报和参与打击是政府监管不可或缺的依托。

提倡针对流氓软件的个人诉讼,打一场人民战争,使流氓软件不再能够在“沉默的大多数”面前成为一种“潜规则”,是用市场的手段来调节和制约市场问题的有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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