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苹果“iPhone”商标协商延至21日

互联网 | 编辑: 吴杰平 2007-02-18 23:45:00转载

网络设备巨擘思科表示,同意予以苹果更多时间,对思科指控苹果“iPhone”商标侵权案作出回应,将谈判的期限延长至2月21日。

苹果1月推出备受期待的名为“iPhone”的多媒体手机後不久,思科指控此商标侵权。

思科在声明中说道:“思科同意将对苹果的期限放宽到2月21日周三,思科将全力以赴,争取利用馀下的时间来达成对双方均有利的方案。"

思科在2000年取得iPhone商标,之前其收购了一家名为Infogear的公司,而该公司原先拥有iPhone商标,且销售名为iPhones的产品有数年之久。

而思科旗下的Linksys自去年初起一直在销售名为iPhone的无线产品,且在12月该产品系列推出了新成员。

虽然思科曾表示希望阻止苹果”侵权及故意抄袭和使用“该商标,其亦提出“共同使用”的理念,意味着其希望苹果不仅仅是为使用该商标而一次性支付款项。

苹果发言人Natalie Kerris证实协商期限确已延後,称商谈的目的在于就商标权和互用性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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