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欺诈网站占3.8% 360标注超限度

互联网 | 编辑: 潘翔城 2013-09-09 06:30:00转载

9月4日上午,百度诉360(奇虎公司)标注恶意网址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双方争论焦点集中在“对搜索结果进行标注的必要性”上。法院将择日做出终审判决。百度方面律师认为,目前欺诈、钓鱼类网站只占3.8%,而360对百度搜索结果的标注,是超过必要限度的违法行为。

360方面认为,3.8%的比例很小,但对中国网民的危害却巨大。

该案件的起因是,360在其安全卫士软件中增加“搜索保镖”功能,使得使用该软件的用户在搜索网络页面时,包括使用百度网站搜索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钓鱼网站、挂马网页等有恶意的链接,继而警示用户小心点击,以免中毒或上当。

在此前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判罚360赔偿百度公司45万元。

360代理律师表示,近年来钓鱼网站、挂马网页等危险网站通过搜索引擎泛滥传播,严重危害到网友的上网安全。在这种情况下,360作为互联网安全公司,在第一时间内对用户发出预警信息是职责所在。

百度方面则认为,对搜索结果进行标注并无必要,并提供了一组数据:用户通过搜索引擎访问的网址中,只有3.8%的网站有可能构成欺诈,而这3.8%当中,直接在搜索结果中显示号码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360对百度搜索结果的标注,滥用了安全软件所谓的“最小特权”。

360代理律师表示,百度曾宣称每天有4.1亿的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引擎,假设4.1亿用户每人通过百度搜索访问一个网站,按3.8%的比例计算,碰到的钓鱼、欺诈网站数量就高达1500万次。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部门联合发布数据显示,从2011年6月到2012年6月间,全国超过6000万网民因网络诈骗损失3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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